“巫统/国阵可不可能进行本质性的改革?”是个时有所闻的提问。最近,柯嘉逊便出了本名为《国阵宿命输家》(The End of Barisan Nasional?)的书。
依我看,这是个体制内改革是否可能的事宜。历史地看,体制内改革也不能说绝不可能,如邓小平掌权时的改革开放,便是体制内改革,其基本特征为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从实际出发。印尼在1999~2002年所启动的一系列民主改革,如修宪、推动地方分权、选举改革等,也可说是种体制内改革。当然,体制内改革的发生,并非无端发生,而是在各种压力下产生的。
在政治经济发展学里流行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便会引发难以避免的改革要求,这种“发展阶段论”或“经济增长的道德后果”虽有一定的道理,如台湾、韩国的实例,却非普世性的,如新加坡的特例。
就大马来说,体制内改革会较中国或印尼困难,之所以,自然与国情不同有关。如被少数人用以自肥的马来人/土著特殊地位,与新经济政策所制造出来的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比方说,早在2002年7月29日,马哈迪在大马哈佛俱乐部(Harvard Club)的晚宴中,便曾发表了《新马来人困境》演说,其中便提到,政府所提供的拐杖(crutches)虽扶了马来人精英群体一把,可也致成了快速致富的不良心态。只要不改变这种走捷径的不良心态,就难培养出正确的工作态度与拼搏精神。据此,新的马来人困境便在于“应否拿掉拐杖”。今天,马来人精英不仅习惯了这个拐杖,甚至引以为傲!
结果是,马哈迪也没给出一个肯定答案。后在2005年,第五任首相阿都拉,也在同样的地点说了近似的话。阿都拉说,大马上了三个瘾:一,习于用廉价外劳;二,中了补贴瘾;三,中了寻租(rent-seeking)瘾。所谓寻租,简单说,就是不劳而获的坐地分赃行径,如让一小撮人拿个“入口准证”(AP)把入口车等高价转手,或收费站特许经营权来坐收买路钱。
问题是点出了,可对策呢?答案是─无策!
何以?政治学者Gordon Means在《东南亚的政治伊斯兰教》一书里(2009)认为,关键在于体制。上述问题都是体制的产品。更甚的是,有不少既得权益集团,正是失败政策(failed policies)的主要受益者!伸言之,正因为新经济政策失败,他们才得以继续从中受惠!政策目标若实现,他们便会失去这个快速致富的方便法门。(见页369)
这个复杂的恩庇政治(patronage)族基本位的优惠,虽加速了大马的基建,却无法培养出可走出国门,在全球范围内竞争的企业家与企业集团。在区域化与全球化的压力下,他们也只能继续向内求助,而非自省。其自然结果就是,牺牲国益民益,以成全一小撮的既得权益集团。这就是大马的政治经济现实。
这个体制的产品,也见之于纳吉政权,如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NEAC)原虽提出了颇具远见的新经济模式,其中包括去除寻租瘾;可当既得权益集团发声反弹后,纳吉也知难而退,从而把重点从“政策”与“制度”上的改革,回归名为“经济转型”,实为继续大事分发大量大型工程合约的一贯做法。看来,他是另一个优柔寡断的PakL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