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被高庭改判6年监禁的消息一传出,网络上的声援不断。大家在为沈可婷叫屈之馀,也对驾驶者在公路上的权益感到疑惑与不安,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沈可婷。当中,夹杂著不少讨伐控方父母的声音,认为监护人理应被控上法庭,因为要是能管住孩子,这群少年就不会三更半夜在高速公路上做出玩命的事。
从司法角度评论这起事件的不少,我不是律师,不够资格谈“父母是否应该被控上法庭”,纯粹想从一名妈妈,一名老师的角度,谈谈“当孩子犯错,问题是不是一定出在父母?”换句话说,“是不是先有问题父母,才可能有问题孩子?”因为看到网络上有不少这样的批判:“父母有病,才可能让孩子三更半夜不回家,跑到马路上玩耍”。
这些批判声的背后似乎存在这样的假设:只要父母管教得当,孩子就不可能会闯祸。真的是这样吗?会不会有另一种可能:父母已经很努力很尽责,却还是无法避免孩子犯错?
大家如果有机会与成长中的少年接触,或回想自己的年少时期,不难发现:当孩子步入青春期后,其实大人所不知道的事,管不到的事多著呢!回首当年,我们这些大人,是不是也曾干过一些当时并不觉危险,而今想起才觉疯狂,叫人冒汗的事呢?庆幸的是我们都平安长大了,但有些孩子却得为自己的年少轻狂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赔上了性命,不再有机会“话当年“。
我这么说,并不是想为这群追风少年平反,他们肯定有错,身为父母的,也不能说没有责任,只是教育并不是1+1必定等于2的数学题,不能用简单的因果关系来论断,在还未掌握具体情况,不了解这些少年的家庭背景前,就轻易批评、指责,认为这背后一定有不负责任的父母,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身为父母的,固然须担负教养职责,不能只生不养,只养不教,这一点是完全没有疑虑的。但是要知道父母能给孩子生命,给孩子教育,却无法控制孩子的意志,他们终究是一个个有自己思想感情的生命个体。在通往自立,逐步走向成年的过程中,内心会不断产生变动,出现追求新事物的倾向,特别是在自我意识特别强烈的青春期。在这个阶段,不管家庭环境如何优渥,父母付出多少爱与关怀,都会让他们感受到妨碍自立,所以难免会产生碰撞,甚至对抗。
束缚与放手之间
每个孩子的反抗形式与程度不同,严重的话,就会形成我们大人眼中的“恶行”,甚至带来不可弥补的悲剧,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一定就是坏孩子,或一定是父母疏于管教缺所致,即使是教育家或心理学专家,也会有对自家孩子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候。
有些少年看起来很乖,好像不曾出现什么脱轨的行为,就平平安安,顺利长大了,其实若深入了解,就会发现他们也会有挣扎,只是不外露,或未曾被大人发现而已。
孩子长大成人很不容易,在这个过程中,陪伴孩子成长的大人既要有所束缚,避免他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又得提供适度的自由与空间,相信他们,放手让他们慢慢走向自立。该如何拿捏束缚与放手之间的尺度,是为人父母者的一大难题。当孩子闯了祸,其实不管谁对谁错,父母都不可能置身事外。就像这起意外,不管是对控方或被控方的父母而言,都是生命难以承受之重。
教养孩子,其实也像开车一样,就算做好所有装备,也无法完全掌握前面的路况,不知道车子什么时候会抛锚,什么时候会出状况。只希望出现状况时,大家先不要急著指责、批判,比法院更快套罪名,下判断。教育问题的成因远比我们想像的复杂,莫叫父母太沉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