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出旅游的方式,一般不在事前做太多的攻略。到了当地,一般都先在附近走走,和店家聊聊,打听附近的景点,才决定接下来几天的行程。我想像的是一种以生活的方式来体验异地。这个方式最大的问题就是去不了太多地方。
你想想,要喝上多少杯的咖啡,去逛了几天,才有可能被当地人当成个熟面孔而愿意与你交谈。外出旅游时间有限,能去的地方也真的不多了。我虽然保持阅读的习惯,但是距离詹宏志所描述的书呆子式的旅游之乐甚远,我也只能以各自修行各自欢喜,聊以自慰。
詹宏志的新书《读书与旅行》就是一名书呆子的旅游告白。虽然这个告白更多是缅怀。
2015年2月,当詹宏志与结缡三十五年的妻子,也是多年的旅伴王宣一,在意大利中部山城佩鲁贾的一家麦当劳吃早餐时,突然陷入昏迷,心脏停止跳动。这本书,詹宏志献给王宣一的。通篇文字,都以“我们”作为旅者的代名词。通篇文稿,没有一处表白思念或悼念之情。
但是藉著描写他在旅行中所经历的若干印象深刻的片段,追忆彼此的脚印,仿佛在文字上重新想像了当时的情景,个中的苦乐,重温一遍他与王宣一共同走过的行游日子。这个过程是有疗伤以及告别的作用的。
比较各族文化
詹宏志以“旅行叙述”来描写自己的旅游经过,妙趣横生。尤其是多处描写,都会岔开去谈一些比较,如比较台湾、比较它族的文化,娓娓道来,整本书洋溢著谈话的气氛。如果读者要寻找熟悉的詹式掉书包式的写作风格:引文,注释,请读此书的附录:《旅行穷尽处》。
詹宏志说“旅行就是想像,想像就是旅行”,阅读对于他也是如此。从阅读,到印证自己真实的看见,也就是他所谓的“书呆子式的旅游”。比较之下,我的旅游方式,真的就是接近素人、观察、蹲点式的快闪人类学式旅游。不过怪人都有些类似的癖好,例如他也喜欢观察别人家的后院,总被人家屋内的声音所吸引,总是在一些他人的生活片段中寻找到快乐。
我总觉《成语字典》把“酒肉朋友”当成是贬义的用法,不以为然。一直感慨酒肉朋友难找,但也找不到好的典故,为“酒肉朋友”正名。现在我找到了詹宏志为我背书:“但是,吃饭和旅行,都是很“个人口味”,英文俗谚岂不是说:“一个人的肉是另一个人的毒药。”(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可见“酒肉朋友”的形成也不容易。
平日应酬,固然有时候要与陌生人把酒言欢,“但如果是吃饭品酒,却非必须有固定“饭团团员”不行,贸然邀请习惯和性情不同的人一起吃饭,常常是危险的事。”
詹宏志的说法,是不是为你我的“酒肉朋友”作了新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