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语范)编撰的《华文译名手册3》即将出版。其中有一项是中央政府机构的华文译名,这里让我们讨论这些机构与职位的译名问题。
11年前出版的《华文译名手册2》,中央政府机构各部门的名称似乎杂乱无章,看不出整个部门结构的层次。例如Bahagian下还有Bahagian:Bahagian Sumber Manusia(人力资源司)有2各部门Bahagian Biasiswa(奖学金处)和Bahagian Khidmat Pengurusan(服务管理处)。此外,不同的单位华文译名却相同,以致华文译名却无从区分其层次或从属关系。例如unit和bahagian华文译名都是“组”。
最新的中央政府结构改进了,不会在同一个部门出现重叠的单位名称。当年的手册一部分是根据中国中央各部门的结构区分,但也并不是完全按照中国的一套。
按中国中央各部(委、办、局)职务的结构如下: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厅长、副厅长,司长、副司长,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其他从略。依此结构,(以教育部为例),部门最高长官(公务员)是办公厅主任,相当于Ketua Pengarah总监(中国叫总长,例如教育总长),依次下来是局长,管辖的部门叫Jabatan;厅长相当于各州的教育厅厅长,管各州的教育厅Jabatan 。
再看最新的教育部机构的译名。它有2大单位,分别是秘书长和全国教育总监管辖的,应该叫“局”。接下来的“厅长”属于各州教育厅的最高领导。紧接局的单位是“司”,领导是“司长”。教育部有几个司,分别是审计司、计划于发展规划司、管理司、政策与课程司、学校与营运司、教师专业发展司。
“司”下的单位是“处”sektor,例如“政策与课程司”下就有“课程发展处”和“教育资源与技术处”。再往下看,“教育资源与技术处”就有“语文与文学科”“数理科”“宗教科”等,主任叫科长。
政府各单位的结构必须一致,尤其是各单位的职位译名,它涉及外交礼仪。举个例子,公务员外访,每个职位的等级如果区分不明,主方在接待我们时就要煞费周章,要一一查明各自职位的级别,因为我们呈上的名单每个的职位几乎都是“主任”。当年我们随同时任语范主席的副部长拿督韩春锦拜访中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国教育部国家语委时,就出现了按职位等级排座问题。
我国3个经常见报的中央政府高官译名,其中attorney general各报的译名时一致的,都叫“总检察长”。无独有偶,新加坡和中国也叫总检察长。Chief police officer则不一致,有“全国总警长”也有“全国警察总长”;auditor general却又3个译名:总稽查司和国家总审计司。希望将来各华文报能一致规范政府职位的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