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香是这个月的媒体红人。
据说放高利贷的她,在这个月来频频登上报章,尤其是两家地方报的头版,首先是一群来自人民组屋区打枪埔的居民在爱国党协调员刘耀辉召集下,联合开记者会“数落”她的故事,并同时惊动警方将阿香带回问话,阿香从警局出来后,指控仍陆续有来——欺骗、伤人、抢占、恐吓……阿香在媒体前被再现的形象,活脱脱就是个无恶不作的地方恶霸,让人闻之色变。
《东方日报》槟城办事处附近的书报摊老板说,阿香的新闻上版头的那几天,几家报纸的晚报都热卖,读者如追热门连续剧般,极度关注“剧情发展”究竟如何。
阿香被再现于媒体和读者眼中的形象,大大的颠覆了社会对“女性”形象的期待和想像——她双手纹身,手臂粗壮得比一名瘦弱男士的脸还大,面对千夫所指和恶毒谩骂,她淡定自如,眉也不挑的将所有粗言秽语一句句的“回敬”对方,使用的粗话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政治人物时常将我国两性平权观念甚为进步挂在嘴边,然而实际上数据并不能说明问题,在看似开放实则是没有意识和觉察的我国社会,许多人的性别观念依然朦胧而保守,对两性之间的社会角色依然十年如一日——女性需温柔体贴,轻声细语,性格温顺,才符合期待;男性则需阳刚、坚韧、强硬,方是一个“堂堂男子汉”。
回到阿香这个人物角色,在一个长久以来以男性话语权称霸的“江湖”圈子,我们或可揣测其背后所拥有的资源和资本非一般,使她能够以土霸王姿态出现,然而,“阿香事件”是否说明了我国社会如同政客所指的“男女平权”(即使是在“江湖”事件的语境中)?答案正好是相反的。
当粗声粗气、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阿香跃然纸上,许多男性读者甚至乎男同行都不禁感叹:“巾帼不让须眉者,阿香是也。”
“巾帼不让须眉”看似一句赞叹,实则早已蕴涵长久以来的性别刻板印象——女性当为弱者,因此当以强势者身份出现,才有男士也“必须”“承让”的说法——根本不会有人觉得“须眉不让巾帼”合乎逻辑,因为“须眉”若“不让”巾帼,就会被解读为“缺乏男性风度”,对吧?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刻板要求,可见一斑。
而从读者对阿香的关注、坊间对她的评价之中,我们不难发现,正是阿香对性别刻板印象的颠覆,方才吸引了目光,也使整个事件更为“玩味”。
另外,同样吸引人眼球的,还有一些媒体钜细靡遗的呈现两方对骂的内容——诸如“你妈妈做鸡”、“你这只鸡”等多次出现于阿香和对质者口中,以达到羞辱对方作用的字眼,随著大肆报导,再次加深“性”和“性别”能够理所当然造成羞耻感的扭曲印象。
而悲哀的是,作为媒体人的我们,也无从跳脱社会对事件的刻板解读,只是一昧迎合受众嗜膻色腥的“重”口味,对此类社会新闻的议题判断上,一再失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