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历史者必然知道:人类的宗教世界向来就是跌宕起伏,有旧宗教消亡,也有新宗教诞生,同时也有宗教经历改革、改造而不断演化,新陈代谢。简言之,宏观而言,宗教似乎总随著人类社会的演变而推陈出新,从某方面显示了不同时代的人类会有不同形式及内涵的需求,以至有不同的宗教受到肯定和欢迎。
当然,我们决不能夸大功能论而忽视了人的主观因素。是以,某些宗教能够大流行,或也与权力的分配及应用有关,从而影响了宗教的生产和生存环境,导致某些宗教比较能够维系,另一些宗教则被断绝了生机。自不待言,历史上确实有为了消灭某一宗教或教派而干脆大量屠杀、驱逐其信徒的血淋淋个案。讽刺的是:有些宗教面对历史时,总是刻意淡化甚至否认世俗权力的介入,一味强调本教的优越和正当性。
说到宗教自由,部分人或会有疑问:现代社会主张宗教自由,那是否该容许改革、改造及创新宗教的自由呢?每个人除了享有选择宗教的自由,是否也有权对宗教进行自家的改革、改造或干脆成立新宗教呢?
显然,某些人可能会觉得对原有的宗教进行改革、改造简直是大逆不道之事,而允许创立新宗教,若不是尽会催生企图坑人的旁门左道,也不利于社会固有的格局和秩序,所以决不鼓励。
确实,回顾历史,每当有宗教改革、改造或创新,多少总会引发一些矛盾、紧张、动荡,包括极为惨烈的战争,但显然还是有如此事件发生不断发生。而且很可能在主流历史没有聚焦到的地方,这些改革、改造或创新,其实都是挺和平、融洽甚至不自觉地进行的。
宗教改革与现代性
惟也许更重要的是:若非宗教改革、改造、创新等不断发生,我们今天所经历的现代性或许也不会出现。诚如学界就有观点认为西方的现代化和16世纪以来的基督教新教改革息息相关。
总之,虽说现代社会普遍上容许、保障、捍卫人们改革、改造或创新宗教的自由似乎不无一些副作用,比如导致宗教界更加众说纷纭,令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勾起不同“门派”信众之间的矛盾甚至敌对,也可能滋生各种害人的“邪教”,但显然也不能因为有副作用而否定了有关自由的意义和价值。毕竟,如此自由显然关乎人类文明的进化,若阻挠、封闭、扼杀之,长远而言,恐怕只会让大家付出更大的代价。
任何改革、改造、创新等,或难免都会带来不愉快的阵痛,乃至震撼,但极度保守而害怕改变,可能要典当的就是一宗教——甚至人类的前景了。宗教自由虽然总会碰触到某些人的保守神经,但只要不违背基本人权,自由的积极面,还是远大于消极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