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我国前首相,现已蹲进牢房。2022年8月23日起入狱,至今共约8个多月。外传纳吉的牢房与众不同,是或非,真与假,令许多人遐想。
民主体制国度,领袖蹲在怎样的牢房,根本不是什么秘密,大可公开,但马来西亚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故作神秘,这无疑有悖民主强调的“公开”与“透明”。
希盟政府执政,在公众“知的权力”下,应大胆公开领袖与普通百姓现有铁窗条件与环境。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及香港前特首曾荫权都曾涉及贪腐而入狱,他们的牢房都曾公布被检验。2012年香港立法会还针对曾荫权牢房条件提出质询。我们国会议员对此却保持“噤声”,令人想不透。
纳吉涉及贪腐严重,把国家脸面丢尽。2020年7月28日高庭宣判纳吉7项罪名成立,包括滥权、刑事失信,洗钱等罪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不服判决,费时两年时间上述,结果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2022年8月一致驳回并维持高庭原判。
纳吉是我国第一位入狱的首相,具有“指标”意义,其昭告天下,我国达官贵人,上至一国首相,下至凡夫俗子,只要贪赃枉法都难逃法律制裁。
2022年选举,希盟在没有预警下与巫统携手共组政府,一向势不两立的政党在特殊政治背景下走在一起,目的在防止宗教色彩浓烈的政治阵线──国盟崛起。有巫统加持,希盟才得以“微差”获得执政权。后来随著东马政党西瓜靠大边,才使得希盟政府趋于稳定。
现在巫统对纳吉是爱恨交织。在情感上,纳吉作为巫统主席的那十年,曾留下的“丰功伟业”,难免令人怀抱感恩,这乃人之常情。纳吉挑战SRC国际公司案终审判决并寻求司法检讨的努力于4月2日失败告终,戳破了纳吉最后的希望,也令巫统党员失望。最近,巫统最高理事决定把对纳吉的“情谊”化为行动,动员“解救”纳吉于牢狱之灾。
4月7日巫统最高理事会一致通过将请求国家元首考虑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文全面赦免纳吉。纳吉是否应被特赦,人民情绪也是五味杂陈。从国家利益出发,高官犯法与民同罪,这是树立国家廉洁治国的不二法门。
借镜中韩
这些年韩国总统因为贪腐而入狱的就有朴槿惠、李明博、卢武铉、金大中、金泳三、卢泰愚、全斗焕等,但他们尽管部分获得特赦,但都不是在一两年内的事,而韩国人对贪腐的洁癖及“零容忍“,也奠定了该国今天的辉煌。
中国为了大力反腐,对贪官除了没收财产,更有判处死刑的案例,显示一个国家对贪官的严惩绝不能“手软”,以对高官起警觉作用。我国贪腐问题如同顽疾,大有大贪,小有小贪,国人彼此心照不宣,在此大背景下,我们岂能容许在法治外对贪官“刀下留情”。
首相安华90年代末被打入牢房,被理解为“政治迫害”,前后在牢房蹲了超过5年,当时“拯救安华”的呼声响彻云霄,国际人权组织也积极奔走。安华最终获得国家元首特赦,也耗费多年才获得特赦。安华的情况,与纳吉最大的不同点是安华不涉及“贪腐”。
巫统现在急于为纳吉寻求特赦的理据牵强附会,而且纳吉贪腐金额巨大,可视为巨贪大鳄,难道巫统可以无视人民对贪腐的深恶痛觉么?
希盟政府态度很关键,特别是首相安华的立场。如果希盟是因为反腐倡廉而获得政权,该党如果同意特赦纳吉,等同典当了其坚定反腐的价值。
4月8日安华特别要求反贪委员会专注处理高官的贪污,他调侃道:“我们不可能只去抓要100令吉贿赂的警察,而放过那些拿走数亿令吉的大人物”。
特赦纳吉是国家元首的权力,我们给与尊重,但作为一介平民,我认为“放过”纳吉的举动,形同打脸安华的“反贪决心”。特赦纳吉,真的万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