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出于担忧群体之间的误解、紧张乃至冲突,而极力呼吁人们要多接触、了解、体谅和包容不同族群文化,包括宗教和习俗等,坦白说确属正当。无论如何,社会群体之间会不断发生摩擦,实际上也未必是彼此之间不够贴近和了解的问题,毕竟若一开始就对彼此怀有成见,或者基于某种错误的观念和建制,群体之间是永远不会有本质上的和谐及和平的可能。
如说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甚至男性和女性之间,不管个别当事人之间是多么靠近、熟稔,乃至相爱,但由于政治地位和权益上的差别,断难以产生和维持普遍、持久的和谐及和平关系。
系于世俗主义成熟
尤其当被奴役者和被歧视者不得不面对残酷社会现实的时候,必定会衍生出不满,乃至愤恨。而奴役或是歧视他人者,如果无反省、改错的良知和勇气的话,必定会拚命地想保住其既得优势及利益,甚至会不惜诉诸暴力。这正是为何“公正”乃一文明社会应当高举的价值之故。
另外,如某些宗教主义者一直紧抱不放的“教徒和异教徒”之间的地位、属性和权利差异的观念,往往也是社会无法安宁和稳定的主因。若如此观念纯只是观念,并没有升级到成为实质的公共政策或法律的话,或许其负面影响还不至于太大,因宗教主义者只能在各自的舒适圈内“自爽”。
惟若宗教被政治化,宗教主义者就有机会把其偏狭观念转化为“异化”和“边缘化”异教徒的实质政策和法律。甭说,如此做法是有损公正的,社会自然无法和谐及和平。
问题是:诚如奴隶主、男性沙猪一般上难以意识到其观念和当下秩序有什么“不公正”之处,宗教主义者往往也不会觉得其“本教中心主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以,要其自动承认本教和他教的地位以及权利理应同等,乃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西方社会今天能够做到宗教平权和信仰自由,坦白说还真的费了不少时间和功夫,甚至要付出不知多少“血的代价”,而其中世俗主义逐渐受到认可和拥护正是关键。易言之,在某种意义上,社会公正有系于世俗主义的成熟。
质言之,若无公正,不仅接触、了解,连体谅、包容也根本非能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的办法。纵使如此看似进步、崇高的价值能缓解得了社会一时一处的紧张和矛盾,但同时也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止痛药”,而不是“解药”。
如果人们当真关心国家与社会之福祉的话,公正——绝对是不能够被忽略、回避,抑或藐视、践踏的最高价值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