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之意,按照字义理解,其实仅供参考,实质不一定如此。指南其实没有法定的根据,纯属方便部门流程的运作。这个国家各州制定的城乡规划标准指南,自然也不例外。
理解这点,当可知道《雪州城乡规划标准新指南》,不管攸关哪个领域和范畴,其实所提的点点滴滴,尽管多为根据国家现行之政策而定案,但是,内文的标准,纯属一般建议。
什么意思?指南,执行上来,有时候是这样的,有时候是那样的。《东方日报》援引加影市议员黎潍昌所言,一语道破了玄机:指南的文句,不是强制的,而是弹性之方案。
既然这样,我们自可明白,半岛的城市及乡村规划局(JPBD)当初颁布列号JPBD(IP)S.273 FN/HH/Feb 1988的《规划标准指南》页7/5,所阐明的社区学校之准绳,其实也是弹性处理的。
介于0.25英里至0.50英里(0.4公里─0.8公里),相等于10分钟步行的时程里,应有一所小学;每7500人的社区里须建有一所小学;小学的面积至少6英亩(2.3公顷)。
即便那样,中央、州政府乃至各个地方政府,说不定都各有自己的一套。举例言之,莎阿南1993年的《规划标准指南》页113所载,每6250人配予1所小学,每12万5000人则有1所中学;小学标准面积则是10英亩(4.047公顷)。
之所以出现相同或者不一的界定,其实没有一定的理由,全看草拟者的功夫了。有的习惯拷贝,一字不漏,钜细靡遗地逐句照录;有者则略作修正,或增或删,有遗则补。
不管怎样,作业既然这般,也就难怪诸如柔佛、马六甲、森美兰的州属,亦有类似的指南。但是,生活在一个马来西亚,谁会把规划的标准当一回事,逞论一个个总是很有办法的发展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