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乃至大部分宗教都有一定的功利主义面向,如容许信徒向某超自然力量祈求幸福、健康、平安、保佑、吉祥、财富、姻缘、征兆等。惟能够真正发展至成为主流宗教者,则就不能仅停留于被动式地满足信众之基本需求,而得通过更完备的论述和功能,成为人生和社会价值的定义者、创造者、裁决者,以至足以开发和规定信众,乃至非信众的需求。
职是之故,人们会发现成长最快的宗教,包括某些新兴宗教,往往是那些不仅能回应信众原初、本质、纯朴之需求,还能有效地通过教育、辅导、推销、感化、示范,乃至所谓“洗脑”之方式“改造”信徒,令其“觉悟”自己真正的需求乃本教所能提供和保障者。换言之,真正成功的宗教不光是“满足原有市场”,而是能“创造新市场”,确保其相干性的无可替代、经久不衰。
当然,上述说法或有点把宗教形容如现代高科技产品,但宗教学界的确有所谓“宗教市场理论”,即现代社会走向宗教多元化之际,人们对宗教的信仰及参与选择就像“选购”、“体验”、“投资”乃至“消费”那样,而不少宗教为了招揽信众,也会出现市场竞争行为,涉及如管理、规划、分工、策略、设计、宣传、广告、品牌、营销、认证、专利、调研、专业培训、业绩监督、表现考核等。坦白说,这多少也是宗教的“资本主义化”。
综言之,不管是满足信众之原需求,或者开发、诱导、催化信众之新需求,其实或多或少均可涉及功利主义。惟宗教界自然不一定会承认此点,毕竟部分宗教人士视本身的所作所为,包括“创新”、“推介”新需求,皆是为了服务社会、拯救人类。若社会已普遍提升至美好境界,人人都能离苦得乐,乃至得救,那宗教便可以不必存在。
只不过,其实学界所谓的功利主义并非贬义,而是讲求实效、成果的思维、意志和行事而已。
换言之,功利主义与服务社会、拯救人类其实并无冲突,乃至其讲求实际的理性偏向有利于平衡、约制后者不至于陷入极端、冲动、失衡、务虚、浮夸、繁琐、刻板、低效、浪费等。的确,现实中真有某些宗教组织或人士已沦于偏激莽撞、好大喜功、形式主义或虚无缥缈,对人对己皆无好处,甚至还会引生各种矛盾、紧张、麻烦、破坏、恶性竞争、资源耗损等。
惟不管怎样,宗教界其实亦属龙蛇混杂,若有动机不纯或披著羊皮者,其功利主义的确就会与服务社会、拯救人类无关或少关,更多是为了自肥。某些宗教人士为了基本生存,利用宗教来维生也未必不可(这是那些有政府用税金和其他资源护持的宗教团体所不能体会者),但若是借之发财享乐,那就是假公济私,应受到谴责和抵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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