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总团长吴家良欢迎联邦法院就伊斯兰姐妹组织(SIS)案件作出的裁决,并形容这是我国法治精神与多元世俗的胜利。
吴家良指出,这项裁决不仅是该组织本身的胜诉,更是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在结社自由、信仰自由与思想自由上的标志性胜利。
他说,结社自由乃宪赋权力,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吴家良强调,结社与信仰自由是联邦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是马来西亚立国精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每一个组织与个体,都应拥有自由表达自身宗教理解或社会理念的空间,而不应因意见不同而遭到压制或标签。”
“以‘背离教义’之名对异议者贴标签,并不会促进信仰发展,反而可能制造寒蝉效应,阻碍社会健康的思想启蒙与公共讨论。”
吴家良指出,一个多元民主社会,必须让信仰自由与思想自由并存,互不排斥,并强调,宗教是内心的信仰,但宪法赋予的言论权利与思想空间,则属于全体公民,不容随意干预。
“信仰的庄严,不该凌驾于宪法之上,更不应成为限制人民思想与行动的工具。”
吴家良指出,社青团始终主张并捍卫一个多元、自由与公平的社会,这不仅是社青团的立场,更是马来西亚建国时确立的国家基础。
“我们不能忘记建国时所许下的承诺: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世俗、包容的国家。多元不是一种妥协,而是一种现实。守护多元,就是守护国家最珍贵的本质。”
他最后补充,一个国家若失去信仰、思想和言论自由,其人民就宛如被禁锢的囚徒,社会也将失去前进的动力。
“大马经历多次政治与社会的转折,如今仍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我们不能再走回头路。唯有开放与包容,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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