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社会重视多元主义的话,坦白说,的确有必要对某些宗教进行一番偏“开放”的诠释,毕竟在有关宗教的基本教条或哲理里,多元本质上是“负面”,甚至是“非法”的。
如此宗教之内即使不无一些看似颇“中庸”、“包容”,甚至认可“自由”、“解放”的内容,但在另一些关键点上,又绝对“固执”地不容许选择,乃至不惜为之“发狠”。
职是之故,若不对宗教进行上述诠释,尤其还放纵所谓“宗教师”之类者任意把宗教最“固执”的那一面无限放大的话,多元主义肯定要岌岌可危。
而今不论是掌权者,或民间的“苟且派”、“乡愿派”、“逃避派”等,一味对宗教谨小慎微、战战兢兢,不敢议论,甚至不敢思考,把诠释权完全交托所谓的“专家”或“领导”,某些还勤于替其人追剿、过滤、中和、抹除掉任何质疑、批判的声音,长久下去,所有人必会更加失去宗教的选择权。
讲一套,做一套
所谓多元主义,诚非毫无标准、价值和立场的相对主义。事实上,多元主义非常具备价值意识,即尊重、承认个体之选择的意识。任何有强制个体放弃或压缩其正当、合理之选择权的作法,都不配称作多元主义。
可某些社会就是一方面借用国家机器来限制,乃至完全禁止许多人的选择自由,一方面则又要把自己包装、宣传为多元社会,这诚属“讲一套,做一套”。如此社会显然根本不会认真去研讨何谓多元主义,若非人云亦云,就是做样子而已。
简言之,多元的根本在于从个体出发的选择自由,而非部落式的“五花八门”、“井水不犯河水”式的多样“杂陈”。某些宗教主义分子就是只承认宗教并存的“多元”,却反对个体自由选择宗教信仰的权利,那根本是“伪多元”!
讽刺的是:这些宗教主义分子对个体改变其原来信仰而皈依本教,却又无任欢迎,甚至敲锣打鼓。为了合法化本身的“双重标准”,其人以“本教才是真宗教”来自圆其说,殊不知他人在翻白眼。
一个社会若对多元主义是认真的话,必须在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公民教育上贯彻个体自主选择的理念和原则,这包括与宗教相关的法律和教育。
虽说宗教界的部分保守或极端人士大可继续抱持其反自由、反多元,甚至反个体的立场——那是其思想和言论自由,不过绝不能让其人介入政治而掌控越来越大的话语权。遗憾的是:本国的情况显然正是“反其道而行”,所谓多元主义,命在旦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