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时总会看到某些宗教信徒针对科学做出一些还蛮带“敌意”或“怨意”的言论,包括不惜编织一些明显沦于化约主义的文宣来揭科学的“软韧”。
实际上,把科学和宗教的关系尖锐化、戏剧化为“两橛对立”,诚是大遗憾。因两者之间著实不无可共存、协和、并进的核心价值及宗旨,如说对于真相、真理、公正、进步的信仰及追求。
当然,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能否认教界会有部分人对科学表现出如此具防备性、对质性的态度,或也与科学界中某些人过于“激进”、“粗糙”的反宗教立场相干,包括截然否定宗教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实际上,科学伦理并不鼓励“激进”和“粗糙”,同时对“草率”、“武断”、“傲慢”等也不认可。一些借科学之名来否定宗教者,可能根本不了解科学,乃至仅属懂“伪科学”的科学主义者。
科学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往往抱有强烈的主观性,企图借科学来替代宗教作为人类的“新救主”,以为凡事只要求助科学,或以科学为手段,就可迎刃而解。如此主义看似“客观”、“理性”、“世俗”,其实一点也不,有时候甚至比宗教更“唯心主义”和“神圣不可侵犯”。
科学主义若走向建制化的话,一如宗教,也有机会被狂热分子利用来就其疯狂目的,如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波尔博等的社会改造工程。
事实上,科学进步的世俗社会,正是能避免堕入科学主义的社会,如此社会未必就会“迷信”宗教,但也不会“迷信”科学。
虽说基于尽量保持客观、中立、公正、开放、严谨、诚实的伦理,科学家对学术(不管是实验上或理论上)无法“证实”的事物,包括宗教中的某些说法和信念,的确不会买账,有的甚至还会批评——尤其若有宗教人士企图把本教观点强加于社会的话;不过对于无法“证伪”的事物,一般科学家其实也不会轻易否定,因那是不够客观、开放、严谨的。简言之,对于“未知”者,不会草率下判。
不能否认某些科学家,如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确宣扬无神论,而霍金斯(Stephen Hawking)也表明不认为宇宙的诞生需要创造者,但他们也并非没有一套严谨的理论支撑。
学界本就尊重多元观点,因如此方能撞击、切磋、整合出更精确的看法。在狠批这些科学家前,教界诚必要好好认识他们的理论,因要证明其“伪”,也不简单。
坦白说,若人们选择不拘泥、封闭于“静态”(static)的宗教的话,对于“未知”总是小心谨慎,但又积极探索的科学,会是宗教的“最佳伴侣”,因某种层面上,科学能把宗教引向更“开明”和“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