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像,若是在公元16-17世纪时的法国出现如《查理周刊》那样具“颠覆性”的杂志,很可能就算不被有责任捍卫宗教利益的王权和贵族查禁,出版社也早就被暴徒焚毁,乃至作者们也被捉去“烧烤”了。在那个年代,别说讽刺,就算善意地解释宗教,只要不符合威权口味,下场往往是糟透的。相对而言,当时的伊斯兰世界和中国,反而还“开明”得多。
无论如何,经世俗主义洗礼后的现代法国,乃至大部分西方社会,宗教已仅成为任君选择的意识形态或文化认同之一,绝非全民义务,所以实质上已被“祛圣化”了。虽说“自由、平等、博爱”的国家主流价值,多少仍继承自基督教,但法国人毕竟已从启蒙运动中探寻到新的文化意义、制度理性,甚至生命自觉,不会再轻易倒回宗教的窠臼中去徘徊、纠结、沉湎于一些已渐渐偏离理性,甚至有违人道的思维、观念、教条和建制。
成移民的第二家乡
当然,不能否认启蒙运动的具体成果之一,即法国大革命,的确有点乖离正经、沦于失控,酿成将近一年的“恐怖统治”,而且也出现了打砸烧抢和侵占教堂(连巴黎圣母院也被改成“理性之庙”)的“祛基督教”运动。惟后来还是理性回归,包括在宗教自由的先决条件上,拿破仑于1801年的教务专约(Concordat)中承认天主教是法国人的“主要宗教”,并恢复其教会的大部分权益。值得一提:自此少数教派,尤其新教徒的权益得到了更大的保障。
也许,正基于如此曲折的历史经验,法国人尤其珍惜足以扳倒任何权威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毕竟这乃其先辈付出血泪和汗水争取到的。就算于如此放任的氛围下,某些人时不时触犯了宗教禁忌,甚至刻意与宗教对著干,也往往能够被同情和包容。某些人担心如此放任,会否沦为漠视或纵容对弱势他者,如移民、少数族群和教派等的欺凌。这诚不能说绝不会,但若检视其世俗体制,大体上还是对弱势者更为友善,否则也不会吸引到那么多移民。
没有人会选择到不文明的国家,“自甘堕落”地长期承受其歧视、羞辱、剥削、折磨、奴役等,崇尚自由的法国能继续成为大量移民的“第二家乡”,不能说不无其“功德”。至少,这个世俗主义的“家园”,不看肤色、不计较文化背景地提供了世界各地遭受各种极端意识形态,包括宗教迫害的人士一个求生的空间,难道不值得人们肯定么?相对于这种世俗文明的大度,《查理周刊》实在不算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