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18名中委以“对叶新田的领导失去信心和信任”为由,决定不出席17日的中委会例常会议,此举是否意味著它又会因不足法定人数而流会?
不过,广府话说:定的来!叶新田的权威律师团自会有人密送锦囊,教他尽管如期按时宣布开会,如果出席者不足法定人数,只需休会半小时,再度宣布开会时不必计算人头,在场者多寡都不影响会议的合法性,惟不得作出诸如撤换秘书长等重大决策。而覆准前期会议记录仅仅是确定记录的准确性;检讨前议各事之进行也只需执行者报告事情做了没有,都没有讨论和举手表决的必要。
至于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一律都由秘书处准备妥当,秘书长和财政不在场也无所谓,而一般上,出席者会提出一两个疑问以显示自己有做功课,最后则由一人提议接纳一人附议,众无异议就算一致通过。中委会不同于全代会,在最后一项议程必有其他项或临时动议,与会者此刻可以提出各种问题要求讨论,但即使主席同意讨论,也只能耍嘴皮子,不得作出议决,除非列入下次会议议程另行商决。
单单是通过上述几项法定议程不必花太多的时间,曾经有人从宣布开会到散会,前后不超过10分钟,叶主席大概不是属于开会速战速决一派,不过,他在第一时间的致词却是长若面线,肯定会超过10分钟。当然,主席致词完毕才正式开会并非他的独创。这个传统在林连玉先生的时代或有必要,因为早年召开全国性会议实在不容易,平时都在关注华教命运的代表也不多,主席若不在开会前阐述华教近况并解释议程的来龙去脉,与会者没做功课便无法发表意见,唯有张开双耳聆听别人的发言。可现在资讯非常发达,不看报纸,看电视也可以成为时事达人,实在没有必要主席在开会前重复众所周知的事情,直接入港即可。
17日的董总中委会即使少了18中委,也可在另外14名中委的出席下合法地召开,只是不能在临时动议这一环节撤换秘书长或财政,其他出人意表的事情当然也不会发。只不过,3天后的董总中委会特别会议就不同了,若顺利召开,那就是常委会改朝换代,主席会否换人至今还说不准,但署理主席邹寿汉沦为普通中委或是可肯定的。当然,会议通告不是主席签发,其合法性恐怕还有一场官司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