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臭名昭彰的《排华法案》早在1943年便被废止(惟仍严格限制华裔移民人数,直至1965年新移民和国籍法案通过后才开放),但一些美国华人就是对其“念念不忘”,非要政府向华人正式致歉。结果于今年6月18日,美国国会终于通过决议,为曾针对华人实施如此具歧视性的恶法而表示“遗憾”(regret)——不是许多人以为的“道歉”(apology)。
且不论“遗憾”和“道歉”到底有多实质的不同(或许美国华人还得再接再厉,继续施压以争取后者),惟这毕竟显示了一个群体的自尊和勇气,敢于向权威翻历史旧账,坚决寻求正义。这令人联想到1948年发生于我国乌鲁音的“巴东加里屠杀事件”的受害者及后人向英政府寻求道歉和赔偿之事。目前有关人士的努力犹未看到乐观成果,然不管结局如何,单是严正控诉、谴责和提出要求,就足以令人肃然起敬。
历史上的不幸事件其实向来不少,惟若不是受害者已老耄、亡故,以至冤情沉入深渊底,就是面对强权压力,不许实情被揭发开来或摆上台面。但更令人气馁和齿冷的是,还有些抱著“务实”、“绥靖”、“苟且”、“低调”等哲学者,竟然建议,乃至奉劝受害者要“放下”、“包容”、“向前看”,不要“活在过去”。这诚如建议美国华人不要“活在19世纪”(《排华法案》订于1882年),或呼吁乌鲁音居民不要“活在40年代”。
诚然,释怀、忘却、舍下、宽恕等,都可以是让彼此皆朝向更积极、更明朗之方向发展的态度,若一直斤斤计较于旧账和伤痕,恐怕很多当下的事都无法集中精神去处理。无论如何,历史并非仅是不相干、不存在的“过去”,而往往是仍塑造著当下语境和态势的活跃因素,比如殖民主义的政经文教遗产,其实至今都还未消散,有些更是在蔓延、深化、巩固著。至于历史个案中的伤害事件,对于受害者而言,更非可轻易缝合的淌血伤口。
除非是受害者本身已完全释然,否则旁人是没资格劝说、催促或代表其取消向责任者追讨道歉和赔偿的,更何况是冷言冷语地嘲讽、揶揄之。再说,若发生的乃悍然地践踏正义之事,那受损的就不仅是受害者,也包括“正义”自身,这意味著任何有良心者都该支持声讨,或至少不要扯后腿。惟有那些还搞不懂状况、辨不清是非者,才会认为正义也有会“过时”的“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