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州马青团员在红屋大钟楼前拉布条,促请槟州首长林冠英尊重媒体言论自由,各家报馆大字报道,众人也比出“X”手势,表示绝对捍卫新闻媒体发问权与人民知情权。
很好,很好,甲州马青终于认识了民主的本质。那么,请问他们怎么回应林水豪、何启良、何国忠和赖观福主编的《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1998年3月出版以后遭到“太上总编辑”下令腰斩之?
这个标准,如果是一以贯之的,甲州马青可否也可以顺道说明,马华公会528收购南洋报业,《南洋商报》代总洪松坚一身兼任《中国报》总编辑,写下历史空前盛况的一页,是怎么一回事?
发问权?知情权?此事完成之后,《光辉80:南洋商报80周年报庆纪念册》乃说:“南洋报业控股旗下所有公司都恢复正常运作,集团业绩也扭转乾坤,从亏损中恢复盈利,而且连续两年创下佳绩。”(页25-26)甲州马青,你怎么说?
2002年10月7日时任新闻部长的再努丁人在国会高调发言,公告天下“在野党不准在国营电视台和电台亮相,因为这里还不是已开发国家(the country is not developed yet)”。
那个当儿,甲州马青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领导在哪里?马六甲可不是堂堂正正半岛唯一的先进州了,他们高举了“尊重媒体言论自由”的大旗了,为在野党仗义直言?
2007年,当年坦言还没有看过〈黑眼圈〉的旅游部副部长林祥才先生为国家禁播蔡明亮的作品自辩:“马来西亚是蔡明亮的家乡,他不应该以电影的手法破坏国家形象,反之,应该积极看待大马过去50年的发展。”甲州马青同意吗?
甲州马青真的愿意维护媒体自由?若是,他们如今怎么看待这些年月李万千前辈、陈亚才先生,庄迪澎、唐南发,蔡添强、邓章钦先后面对报馆接二连三发动的围剿?
不管他们是否也准备X一下呢,遵奉“知情权”之名,甲州马青总该回应卡巴星的建议,把蔡CD里女主角的身份,也赶紧第一时间公告天下,可别叫一个马来西亚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