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市政局日前宣布,商店及超级市场在晚上9时后,禁止售卖酒精饮品,而酒店则不允许在午夜12时过后售卖酒的消息后,备受社会关注。
惟,有关条令细节模糊,让人犹如“雾里看花”,感觉十分混淆;而限时售酒,又是否能有效遏制各种社会问题的衍生?
吉隆坡十五碑约11间酒商业者是在今年6月,不获吉隆坡市政局更新酒牌执照,因为市政局接获多项投诉指,消费者在商店购买酒精饮品后,就直接在公共场所饮酒,喝醉后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如醉酒闹事、骚扰路人及随意停放轿车等,因而当局希望通过“限时售酒”措施,解决上述的问题。
吉隆坡市长拿督阿敏诺丁也劝请,若民众要饮酒,必须在晚上9时之前购买好酒精饮品,然后在自家或是室内饮酒,而不是在草场或户外饮酒,因为喝醉酒后,他们往往会把酒瓶乱丢在草场。
吉隆坡市政局谘询理事会成员刘开强经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指出,据了解,市政局酒牌小组是在去年9月、10月经过商讨后,决定严厉执行这项条例。
“不过,零售商店在晚上9时后不能售酒,不是新的条例,惟在《1976年关税法令》内,早已阐明有关条例。”
他解释,根据程序,除了啤酒之外,酒商若要售卖任何酒精饮料,如烈酒、洋酒或红酒等都必须根据1976年关税法令,向关税局申请酒牌;而在吉隆坡,市政局就是关税局授权发出酒牌的地方政府单位。
出现“灰色地带”
他指出,在吉隆坡,酒牌分成3种类别,分别是零售类(便利商店、华人传统药材店、杂货行及迷你市场)、批发类,以及公共酒馆类(酒廊、酒吧、卡拉OK中心及酒店)。
“在零售类别里,根据有关条例,商家批准售酒的时间是从早上9时至晚上9时,而且属于‘外卖带走’,不能现场饮用。”
“然而市政局发出的商业执照,所批准的营业时间为早上10时至晚上10时,以致出现‘灰色地带’。”
至于酒吧与酒廊类别,他也解释,此组别则允许消费者在现场饮用,而市政局所发出的商业执照,是允许业者营业至午夜12时,但业者可以申请延长时间。
他指出,在市中心,业者可以申请延长至凌晨3时,然而在市区之外,则可申请延长至凌晨2时。
“上述条例都清楚阐明在《1976年关税法令》内,但碍于一部分‘持牌者’未谨遵条规,以致出现超时营业或衍生社会问题,所以当局在去年会议上,决定严厉执行有关条例。”
“但在管制售酒方面,市政局并没有实际执法权,任何投报都是先通过关税局,才转向给市政局配合取缔。”
公共场所完全禁酒不易
要遏制如醉酒闹事或喧哗骚扰等的社会问题衍生,究竟要从限时售酒做起,还是禁止消费者在公共场所饮酒,来得更为凑效?刘开强表示,限制夜间售酒或多或少都会对遏制社会问题有些凑效,但要完全禁止消费者在公共场所喝酒,是非常困难。
他指出,很多时候一些消费者购买酒精饮料后,是到住宅区小公园或休闲地饮用,进而可能衍生砸烂酒瓶等问题,惟执法不易。
不过,他也认为,超商在晚间9时后不允卖酒,或许能够让一些原本打算夜间买酒、饮酒聚会的消费者,最终因为买不到酒而作罢。
“像是2名朋友晚上喝酒时,可能突然会召集其他朋友一起过来聊天喝酒,但若买不到酒,就可能减少如此的情况发生。”
便利店受影响 业者须自律
雪隆华人酒商公会总务徐良标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坦言,业者申请酒牌时已得知售酒时间直至晚上9时,这项条令并非如今才落实,而且不少业者都有遵守。
“大多数商店或药材行在晚上9时已休业,不会有超时买酒的问题;条令是必须遵守,避免制造麻烦,业者也必须自律,如香烟不能卖给18岁以下的少年,就必须负起遵守的责任。”
随著严厉执行酒牌条规,受影响层面最大的将是便利商店,尤其是24小时无休营业的便利商店,毕竟一般杂货行或华人传统药材店的营业时间,都是在晚上9时之前结束。
刘开强表示,隆市传统药材行、酒庄及超商等大致上都是在晚上9时、10时结束营业,所以不会有任何影响,反而24小时无休的便利商店受影响层面较广。“不过,啤酒除外,因为售卖啤酒是不需要持有酒牌,所以啤酒销售时间是不受限制。”
无论如何,他将于本月19日在吉隆坡市政局咨询理事会与市长的会议上,反映出此项问题,并要求当局探讨酒牌发放课题可能引发的疏漏和问题,避免正规营业的商家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