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香港——一个讲求法治和自由,在中国但具有独立性质的香港——于2020年6月30日正式走入历史。所谓的“五十年不变”和“一国两制”的承诺,变成了一个笑话。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安全法草案》,其中规定包括了中国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驻港国安公署,同时香港政府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由特首担任主席。这如同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所言,《国安法》规定特首可以指定法官审理相关案件,这等同于香港政府也有司法调查权,而这等同让执政者也有司法权力,破坏了司法独立的运作精神。
香港按照英国司法体制而设,司法应该是独立的,甚至执政者也无法干涉。因此,同样采用英国司法制度的马来西亚,为何认为马哈迪在1988年革除最高法院院长阿巴斯和两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一事破坏司法独立,也就是因为法院的独立性质被破坏。换言之,根据《国安法》,港府是球员又是裁判,这种安排根本不合理。
同样的,《国安法》让执政者同时掌握行政权与司法权,使得政府可随意逮捕异议人士。马来西亚的《内安法令》想必大家耳熟能详,这法令赋予政府可以随意逮捕任何被认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但政府却一直以此法令逮捕许多异议人士,其中最让大家铭记深刻的,想必是1987年许多华社人士被逮捕的茅草行动了。
《国安法》凌驾于《基本法》
如果说香港《国安法》设立却未必用于逮捕异议者,甚至说批评者小人之心等等的,可以休矣。只要翻开香港这几年来的执法与司法记录,就可以发现香港执政者劣迹斑斑。例如开车撞人的不被逮捕,反而被撞的人却被告上法庭;警方上庭后变相承认自己栽赃嫁祸于被告,都一再显示香港执政当局非常有问题,不滥用《国安法》的机率很低。
让香港“五十年不变”和“一国两制”变成笑话的,更是《国安法》和《基本法》冲突时,是以《国安法》为准而不是《基本法》,而且一些人是送到中国大陆审判,而非香港。这相等于告诉大家:香港的法律和中央政府的有冲突的时候,并非奉行香港法律(也就是按照一国两制),而是以中央政府为准,甚至香港司法不再是港案港审。这完全破坏了一国两制。
此外,按照国家法律来思考,能够在《基本法》之上的只有宪法,现在《国安法》却能够在《基本法》之上,甚至《国安法》赋予了干涉香港的权力(中央可以派驻人员到港,这些人对与香港有部分管理权),这也一再证明港人治港已经破灭,香港一国两制已经死亡。
随著《国安法》的公布,美国也取消了香港的特殊待遇地位,这等同美国认为香港不再不同于中国其他地方,香港不再是过去的香港。当年香港回归时,美国认为香港虽然变成中国领土,但是基于历史因素而不同于其他地方,因此继续给予香港独立关税的地位,并可进口各种产品和技术,让它享有不一样的经济地位。这不但让香港继续保持繁荣,而且继续成为中共政府在经济上得以继续享有好处的原因。(按:香港在英国统治时期,就成为中共政府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并且香港的特殊经济地位与透明的法治制度,是个很好的贸易管道。)
但是随著香港不再保有一国两制的优势,法治制度更是残破不堪,都让过去的香港在2020年6月30日走向结束。
再见了,我亲爱的香港。希望有生之年,能见到你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