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 目前全球有约230 个国家与地区,其中联合国成员国有196个。只是,从民族或族群角度看,全球至少有5000多个使用不同语言的族群。若每个族群或语群均要求民族自决,拥有自主的主权国,那么这个世界恐难有宁日。务实之道,是如何使这些多元多样的族群或宗教和平共存。在各族群权利意识高涨的时代,这可是个不小的挑战。
放眼当今世界,族际与教际争端与冲突可说比比皆是,已成了见怪不怪的常态。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争端与冲突,不仅见之于不同族群与宗教间,也见之于同一个族群与宗教的内部分歧中,如中东的同一个阿拉伯民族与宗教间便常发生暴力冲突。
争权力资源引发冲突
一般人多认为,族际或教际冲突多起源于不同的文化、语义或宗教差异;只是也有人认为,真正的问题不是根源于表面的差异,而是出于对权力资源、领导权与地盘的争权夺利。于此,政治精英扮演了关键角色,特别是政党政治。
从结构的角度看,不少政治经济研究者认为,族群、教群或语群是作为政治行动的主体而存在的,其首要目的是为了争取某一群体的更进一步的权力资源领导权或地盘。可以预见的是,一方的行动又会引发另一方的反应,进而形成一个向上的更趋紧张的竞争。
这个现象可说普遍存在于许多国家,不仅仅是新兴的多元民族独立国是如此,即便是发达民主国如欧美,也在经济走下坡时,出现普遍的反移民民粹主义现象。
这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不禁令人深思,如何才能把这些紧张最少化。对此,学界一般上认为,以下的方式是值得一试的;当然这也得考虑到国情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是说,同一个方法或方式以一成不变地使用下去。通常情况是,多种方法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这里的重点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因时、因地、因族制宜,而不宜盲目采取一种一成不变的死方法。
一个常见的方法是,在各族群、教群或语群拥有各自世居领土的社会中实行民族联邦制。如前苏联与当前的俄罗斯、瑞士、加拿大、比利时、西班牙等。中国的民族自治区制度也可说是种近似联邦制度的安排。在大马,东马也在宗教、语言、出入境管理方面,享有自主权,这也是一个避开冲突的方法。
在1956年,印度在形势所逼情况下,重新调整了部份邦的邦界。基本原则是按语群划分。今天印度有22种官方语文,便是在各邦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做出的让步;只是也有邦要求按宗教划分,惟这个要求被拒。因此,尼赫鲁掌权时的国大党,是坚持走世俗主义及国家在族群与宗教上中立的路线。
伸言之,宗教中立曾是印度的重要建国理念,只是自1980年代以来,这个中立也日益受到挑战。这是个世异则事异的实例。
族群分区与权力分享
二是强制或自愿式族群分区制,这是个具有争议的方法,惟也是颇常见的方法。如前南斯拉夫、俄罗斯的高加索地区、非洲的布隆迪、卢旺达、爱尔兰、巴勒斯坦与客什米尔等。
分区是把那些混居一起但又具有历史仇恨或宿怨的民族或教群,用强制或自愿的方式分开集中到各自的民族或宗教区生存。如1945捷克便曾把境内100多万德裔驱逐出境。前南斯拉夫则在国际势力介入下,进行民族与教群分隔分区生存发展。在这过程中也引爆了战争。1947年印巴分治,更涉及了几百万人的迁移。
其三是权力分享制。这个制度有个专有名称─ ─ 协同主义(Consociationalism)。瑞士、比利时、荷兰、奥地利等,均曾或尚采用这个制度。也有人认为1950-60年代的大马,是权力分享模式国;只是自1969年后,这个权力分享已变质,成了名为权力分享,实为一族独大的霸权稳定模式。
有人认为协同主义模式要成功实行,还得取决于多种前提条件。如族群人口相对接近,而没有单一族群占绝对多数;各族间力量比较接近,也就是权力均势状态;拥有共同的外敌,使枪口容易对外,进而团结内部;具有妥协或互相迁就顺应的文化传统。这个方式还可以发展为跨族群或教际联盟,如瑞士、大马、新加坡等的实例。
从现实角度来看,权力分享多具有变化性,如1940年代黎巴嫩的逊尼、什叶派穆斯林与基督教徒曾达成一个权力分享模式,可由于人口结构变化,加大量难民涌入,改变了人口结构,这就对即有的权力分享产生了压力,终而在1975年发生了内战。同理,大马早期的权力分享也逐步演化为霸权稳定模式。
对于霸权稳定,这本是国际政治学中的专门用词,专指冷战时期美苏双方在各自阵营中成为霸主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世界格局。在1990年代,因前苏联解体,美国成了一超多强中的唯一超级强国,逐维持了相对稳定的世界格局。这个理论其实是说霸权并非完全一无是处,至少霸权或有效威权有助于稳住局面让民族或教际冲击受到限制。如冷战时期,较少有大规模的族际与教际冲突。至于以色列与阿拉伯诸国的战争,则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当然,从搞民主化运动人士的角度看,这是个不可取的方式,顶多是治标不治本。只是从现实政治,而非理想主义的角度看,若国家权力够强确是能压住冲突的爆发,关键在于国家是否公平施政或如尼赫鲁时代的印度,国家相对中立。
同化方式违人权观念
还有一个方式是同化。在1960年代前,可以说同化,主要是指大族群/教群同化小族群/教群,曾是风行的模式。只是自197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理念崛起后,这个化多为一“熔为一炉”的思路已日渐受到挑战。另一种“凉拌青菜”(SaladBowl)的思路日渐流行。理论上,同化是取彻底的治本之道;只是在人权观念大行其道的今天,强制性同化已难被少数族群接受。
同理,一个国家、一种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文传统想法也更难强制实施;有人甚至提出多元文化公民身份的理念,以取代国与族合一的国(民)族国家的理念。
这里还涉及一个权利是仅属于个人抑或是也属于集体的集体权的理念,如多元族裔权。这种新思路强调平等与相容,在多元中实现平等相容。在文化上,也重视彼此互尊互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的多元并举共享的理念(这句话出自中国人类学家费孝通)。
与此同时,自1990年代以来,也有人强调全球伦理或普世伦理主张(globalethics)。在1993年,一批宗教界人士便提出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它强调全球人民应拥有最起码的底线伦理,如不杀人、不偷盗、不奸淫或实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律。应该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是多元族群/教群的相处原则,只是现实是,霸道的思想并不易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