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帝国曾经统治五大洲的许多地区,有过日不落国的称谓。英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英国之能在世界各地统治殖民地,重要支柱是尊崇法治,在每个殖民地推动法治。人民包括来自英伦的高官,都须遵守法律。在交通、社会治安、医疗城市乡镇各方面的都有规划。有许多地区,英殖民政府未到之前,往往是处于无政府状态。徒有政府之名,没有政府之实。没有警察维护社会治安,也没有一套完整行政系和司法制度。
英人重视法治,任何法令的推行,皆有法律的依据。因此英殖民地政府,在各州都设立了立法议会,并且委任议员到立法议会议事。不过那些议员,没有民意基础。凡是政府要通过法律,总是听命的居多。但是法律无论如何都须经州议会通过,成了法律,方能推行。
在宏观经济方面,英殖民地政府,凡是都以大英帝国宗祖国利益至上,英人掌政的时期,对来自英国的商品,诸如汽车、香烟和其他工业成品,都得到关税优惠,因此英殖民地政府时期,分布全国各地的汽车,都是英国车。脚踏车也是英国出品,看不到其他欧洲、美洲和日本货。独立之后,英国货品尤其是汽车,缺少税务的保护,英国货在市场中被淘汰了。
促进社会繁荣
英殖地政府从来不鼓励、不策划促使殖民地走上工业化的道路。只有在开发天然资源方面,鼓励欧洲企业家,集中开发大片的胶园和采用铁船采矿。不过少数勤劳刻苦,而且又有运气的人,也有机会经营致富。同时生命财产都能受法律的保护。
在微观经济方面,为了开发天然资源,英人从中国、印度引进大量的劳工。此举促进了社会的繁荣,也改变了社会的结构。
在政治方面,英殖地主义政府比之于法国殖民主义,和荷兰殖民地主义政府高明多了。法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政府,对殖民地要求自主独立时,都出兵镇压,兵戎相见。到了无法打胜杖,才知难而退,签下城下之盟。殖民地独立之后,与原来的殖民地宗祖国形同敌国。
英国对管辖的殖民地人民的政治诉求,能作客观评估。当殖民地人民出现要求独立的诉求时,首先会准许殖民地人民组织政党。经过选举,组织自治政府,最后安排和平移交政权,让其独立。
美洲的加拿大,南半球的澳洲、纽西兰,非洲的加纳、肯亚等国,亚洲的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以及马来西亚,都是循著这种大英帝国的政治文化传统,通过组党与英殖民地政府互动与斗争,而取到国家的独立。
自愿加入共和联邦
英殖民政府都会为各个殖民地,留下一个完整的司法与行政机制,有效的、公正的司法体制,财政金融制度以及议会民主。我们也发现,凡是从英殖民地政府手中争取到独立的国家,全部都自愿地参加英共和联邦,成为英共和联邦的一员。
时至今日,除了联合国之外,英共和联邦是当下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政治集团,总共有54个成员国。这是其他殖民地宗祖国如荷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都无法做到的。大英帝国统治世界各地,也把英文带到各洲的殖民地。经过将近两百年的传播,今天英文英语已成了国际间的通用语言。独立以来,英文仍然在我国流行使用,使我国能用英文与国际社会接轨。今天在科学、工艺、资讯、医药、金融各个领域都沿用英文。种种迹象看来,英文仍然发挥重大的作用。
英殖民地政府最终将半岛各州,置于一个行政系统,推行同一法律制度。到了民族主义兴起后,人民要求独立建国,所依的政治蓝图,正是英殖民地政府所整合的行政区。英政府未介入本邦之前,除了槟城、马六甲、星加坡海峡三州府之外,其他各州都由各自的苏丹管治。换句话说,就是各自为政。我们作一假设,如果没有英殖民政府的介入,把各州加以整合,本邦人民若要独立建国,要如何将各州整合,谁来整合。各州将如何合为一体,成为单一独立国家?还是一个问号。
英殖民地政府,对于各个统治过的殖民地,有功也有过。英殖民地政府推行法治,设立有效的行政制度、财政金融制度,但不会为全体人民施行全民义务教育,不会在殖民地发展工业,全面提高殖民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凡事皆以大英帝国的利益作为至高的考量,殖民地人民的利益不能超越大英帝国的利益。
以利益为前提
基于大英帝国利益至上,世界各地的英殖民地资源的开发、市场的开拓、商业运输、各种商贸金融活动都必须使英国受惠。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伦敦成了世界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因此凡是有知识、有尊严的人士、有远见的人士,都会一致认定,殖民地统治必须结束。
国家的前途,国家的命运,必须掌握在人民的手中,不能老是让殖民地政府来左右我们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