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三学运的历史意义》发表后,竟引来自我任命为左翼学术发言人的孔丽莎以及我的南大校友叶德民的口诛笔伐。我这篇文章会引来一番议论,实在是一点都不意外。这是由于一些所谓左翼,一直以来,都抱著一个念头,誓死都要与马共切割,要撇清与马共的关系,以显示自己“十分清白无辜”。
他们的逻辑是:
1,我在为马共涂脂抹粉,把他们认为原是左翼的功劳划归马共。此前已有人声言说马共要跳出来“抢功劳”。
事缘有人发起要为马共新加坡地下党原二把手詹忠谦书写其传记并为他在逃亡印尼期间遭遇不公正待遇进行“平反”。因此,竟有人认为恢复他的形象便是要来抢夺反殖斗争的功劳。
2,我的论述不足信,其实只是“道听途说”,依叶德民的揣测,我只凭“行动委员会”的中心谢姓同学的口述便作下结论,说五一三是由马共领导的斗争。
一,撇清马共关系的切割派
这些年,企图否认马共于紧急法令颁布后在新加坡所开展的各项反殖运动的领导作用者大有人在,姑且称这些所谓左翼为“切割派”。这里就这些人的身份、否认的企图与目的等举措,我们来做个分析:
1,非常清晰的,否认与马共的关系,或在运动关系中作撇清、切割的人士,是部分当年积极参与反殖斗争、以及后来在宪制斗争中参与政党的左翼人士。
有的与马共有直接的联系,原属马共党员;有的是马共外围组织如星洲抗英同盟会的盟员;有的则属于称为“支持者”或“同情者”的被发展的人士。
2,这些人做出历史之大不韪,公然否定与马共的关系,理由和目的都是多重的。这里只举其荦荦大者:
甲,时至今日,马共已名存实亡,其主要领导人(包括总书记陈平)都已老逝。但其所作历史贡献与历史地位都始终不受主流论述肯定和承认。有些人已经把与马共的关系看成为历史的负资产,百害而无一利,弃之则吉。因为,从主流的历史论述中,马共是社会的扰乱因素,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认同与马共的关连,则使自己陷于不利。
乙,在主流论述中,众多政治斗争都与马共相关,当年,马共被立法宣判为非法组织,与之关联者则作为违法者论处。居于宪制斗争的需要,在当年势必需要否认到底,以免牢狱之灾。今日的否定,那便是当年否认的坚持,他们以为,这样否定才能确立当政者对待左翼的行动和指责都是错误的。
丙,否定马共的领导及其作用,则将现在已认定为对独立运动和国家建设有功的反殖运动的所有功勋都据为己有,他们便俨然是国家英雄。而国家建立后,国家英雄并没有获得承认,那自然是现有国家制度的缺陷,是不公平的、不公道的。自然至少必须要争回一口气。
丁,时过境迁,许多当年的“无产阶级战士”(事实上大都是小资产阶级),经多年努力打拼或继承家业经营有方,现在都已巍巍然为富家翁。身份有别,并且在现行体制内,已经是受益者,实在有需要做些“正名”的举措。
这其实正是历史的悲剧。明知撇清或切割度有些难度,仍然坚持则还是利多于弊。会谴责切割行为的也只是些坚持原则的真正左翼,这些谴责其实也伤不了切割派的一根毫毛。反正,他们认为,在没有或缺少完整档案的情况下,历史事实有几个人能搞清楚,这提供了大把空间可以进行否认或否定。
二,与马共切割的原因
我想,他们之所以要与马共切割,主要是基于两个因素:
1,过去左翼无论在殖民地时代从事反殖斗争,还是后来与执政的人民行动党争夺政权,从事的都是公开而和平的宪制斗争。殖民主义者制定的法律,便是把马共列为非取缔不可的非法组织,而执政党因利乘便沿用此法以对付马共与反对势力。因而,不管有否瓜葛或牵连,殖民主义者还是执政党一路来都把左翼组织和人士一律划归为马共的外围组织和外围分子。马共成为压制反对势力的最佳借口和罪名,一律可用紧急法令或后来的公安法令对付,可以不加审讯或通过法庭判刑,便可加以逮捕、拘禁两年或更长时间。是故当时左翼任何行动都要与马共划清界限,声明皆与马共无涉,否认一切当局的指控。
现在虽然时过境迁,但一些左翼仍然坚持过去的做法,一概否认到底,以显示自己的“合法性”。这是甚为“可爱”的举止。今天,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因素,也正是还原历史的时刻,而这些所谓左翼,仍然去认同“马共为非法”的政治逻辑,这不是挺可笑的事吗?另者,这也似乎与文革时期的对敌策略雷同,即“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赞成,敌人赞成的我们就反对”这种幼稚举止。
2,前此也提到,一直以来,有一种言论,说是马共现在出来“抢功劳”。什么功劳呢?那就是组织、发动、推展各项运动所取得的效应或获得的成果(当然也包括其所带来的损伤、破坏和牺牲)。把所有运动、行动都说成是左翼自愿、自发、自动搞起来的,那功劳自然就应归左翼所有,光环自然戴在左翼的头上。
这看来确实是一石二鸟之妙举。但事实上,这种切割或撇清真能做到吗?有意义吗?人们,包括许多头脑清醒的左翼和马共党人同意吗?三,紧急法令前后的马共在新运作与策略
事实又是怎样的?让我们来厘清一下吧:
1,无论在反殖时期,还是与人民行动党争夺政权时期,马共一直通过其地下组织、外围组织和个别党员主导著左翼运动。在和平阶段前期,马共作为唯一的公开政党(后来有马来亚民主同盟等),在宪制的框架内,成立了一系列工人、农民、学生、妇女、青年、文化(教育团体、校友会、音乐、舞蹈等文学艺术团体)等公开组织,进行团结、教育群众的工作,因而培育了大批的党员、盟员、干部、左翼分子和支持者。他们成为所有马共发起的群众运动的积极分子。
当1948年6月20日,紧急法令颁布后,马共被宣布为非法组织,马共随即成立了星洲人民抗英同盟(简称抗盟),把这些党员、干部、左翼分子和支持者组织起来,成为抗盟的活动成员。他们仍然肩负起在工、农、学、妇、文化各条战线中的合法与不合法的斗争任务。随著马共被禁,许多马共的外围组织也跟著被禁。一时间,许多成员都潜入地下。
1952年以后,英殖民政府逐渐开放禁令,而工、农、文化组织逐渐获得注册,成为公开合法的团体。作为地下组织的马共外围组织,星洲人民抗英同盟的盟员及大量的原左翼干部便开始涌现在这些组织之中,成为活动的骨干。
他们以马共的斗争纲领为指引,服膺于马共地下的领导,接受马共的指示办事。他们沿袭公开合法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宪制斗争的方式搞活动和运作,开展有利、有理、有节的合法斗争。学运一直是抗盟表现最佳的环节,也际之培养了大批干部,成为工运、农运、学运、妇运、文运的中坚力量。虽然许多活动成员都不是党员,但许多却是盟员。那些非党员也就是称为左翼的支持者和积极分子,他们遵守著马共或抗盟的组织纪律,按照地下组织的“严密细则”过组织生活。相对的,非党员或盟员所受纪律的约束较弱,他们基本不受党的或盟的严格监督。但是,他们也被教育和指示不时进行学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活动,以提高自我监督、提高个人修养(主要是政治和文化修养)、坚定斗争或革命意志。假如他们并没有经过这样的教育,在当时,他们基本上不算是左翼。
组织结构严密清晰
在组织上,总体而言,比较严密。但在团结、教育和斗争活动中,需要集体的协作以及发动群众。故而,不是每个党员或盟员都能够严格遵守“严密细则”单线联系的运作方式。特别在学运工作上,经常性地出现横向联系状态,这情况也出现在工运与农运的运作中。总体而言,一级一级的组织结构还是严密和清晰的。在学运的结构上,自学委(党二级)以下,落实到学校中高年级领导分子(中心),成立级联和班会。各级组织人选都经上级推荐或从培育人选中遴选而得。具体落实到每班班长人选和班会成员的任命!
这样的组织架构保证了左翼分子的来源,也说明左翼分子并不是天生就有,也不是凭空出现的,他们是严密组织培养形成的。这样的组织也保证了每一项指示和行动都能获得贯彻和执行。
领导单位作出总体号召、提供总体政策和方针,下级单位按既定指示、方法执行。各级领导按具体形势作出具体指示运作。这是一贯的行事准则。但“前线”或“现场”情况或有改变或瞬间变化,这就有待“前线”或“现场”的指挥当机立断做出指示和决定。上级领导,比如“五一三”,学委的总体指示由“七人行动委员会”和它的中心做出具体运作指示,而不是学委直接参与,在五一三学运具体运作中,学委不可能在场。“七人小组”必须自行决策。所以,“七人小组”和作为中心的谢姓同学的决策能力至关重要。
四,马共在学运中的组织从上述组织的结构演述中,大家应该清楚五一三是怎样组织起来并有利、有理、有节地运作的。对于不做深研、不明马共组织结构方式、不懂马共或抗盟组织生活的所谓学者,确实是无法理解和认识一个运动的来龙去脉的,而只能够凭空想和推测,或仅凭“道听途说”就胡乱作出结论。
就华中组织谈学运
现就华侨中学(下称华中)的具体组织来谈谈学运的组织与“五一三”的运作。
在1948年6月20日紧急法令颁布以前,华中便已存在马共党小组。早期党小组成员中有梁根成、卢坚文、王琪南等人。他们后来先后被捕,驱逐出境到中国。梁根成后来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卢坚文改名卢汀,是天津市政协委员;而王琪南则是湖南长沙侨联主席。他们在6.20之后,在华中成立了马来亚共产党支部,并组织起学生抗英同盟会,发展盟员和党员,扩大组织的影响。他们先后发展了黄茂忠、黄明强、詹忠谦等积极分子,担任马共学生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委)的组织工作。当时在校的马共成员或盟员的还有曾福华、张泰泉、吴田夫、郑万英、陈质彬、张允茯、谢炎辉等人。
华中第一个抗盟小组便在1949年初产生在黄明强、詹忠谦的班上。小组成员包括卢坚文本人、黄茂忠、黄明强、詹忠谦、林使宾、曾爱美(后因对马共斗争策略的争论,意见相左而脱离,自行前往中国)等人。6.20之前,他们通过推销《民声报》(战后和平时期的马共机关报)和各种进步报刊、书籍,扩大宣传。6.20之后,《民声报》已遭禁,则改而推销马共星洲市委秘密出版的《自由报》,同时一方面积极而小心发展大批抗盟盟员和党员,一面进行广泛教育与团结同学的工作。
华中的抗英同盟组织从属于星洲市委属下的学委直接领导。其他各校如南洋女中、中正中学、南侨女中等也相继建立了抗盟组织,学委按严密细则与各校抗盟单线联系。女同学中较活跃的有林瑞娥、郑敏娜、蔡石君等人。1950年代上旬,学生抗盟组织还越过长堤,发展到新山宽柔中学。
1950年,黄明强、詹忠谦已升任学委成员,黄茂忠被捕后,黄明强受委为学委中心。是年,通过各校的抗盟组织,黄明强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了全星各中学学生代表联席会议,会后并发布了《告全星各中学学生宣言》。
1954年,当英殖民政府颁布服役征兵法令,学委立即开展反服役斗争。由学委黄明强中心领导、詹忠谦具体负责,从各校抗盟中遴选专人,成立七人行动委员会,组织和动员同学参加反服役斗争的各项活动,并由其下线在校同学谢炎辉作为七人行动委员会的中心,负起反服役学运全盘指挥任务。五一三事件前后正式成为马共党员的就有林瑞娥、陈蒙鹤、林福坤、林金泉(贺巾)、郑敏娜、方小浪、林有固(林大为)等人。
上述说明在于弄清事实,坊间以讹传讹的版本很多,现在有必要厘清真相,以免让有心人刻意混淆视听。以下,让我就孔丽莎和叶德民的文章逐点以予答复: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