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跟朋友聊起和平示威时,虽然对方对政府表现大吐苦水,但认为示威是非法的,激进,没什么效果,倒不如等大选投票就好。
但是,多年后问起对方是否是选民时,对方竟回答说还未登记,并提出一堆借口,如不懂如何登记,上班不得空。
这是社会上很普遍的一个现象。很多人厉害批评,说这个无效,那个浪费时间,并认为某某行动才最有效。但若细问对方在最有效的行动上做了什么时,答案可能是连什么都没做。
Bersih 5大集会即将在11月19日举行,集会效果见仁见智。有人认为这种抗争方式没什么效果,最重要是透过选举换政府,或靠当权者或老板有一天心血来潮,就会主动改善社会制度了。
他们可能认为,不同形式及激进的抗争没多大效果,今日享有的一切仿佛那么理所当然。
现今的女性投票权、劳工每周休息一天、每天工作8小时、大马独立等等,仿佛都是天掉下来,或只需要坐在冷气房里谈几句就能搞定了。那些抗争或流血事件,只是一小撮人无谓的牺牲。
若那么“迷信”选举的力量,那么,若选举出现偏袒,究竟还能否用最有效的选票,来推翻那不公平及不干净的选举制度?如果不能,那他们是否会尽力在合法范围内否决不公的制度恶化?
有比喻说,不公平的选举就像一个倾斜的足球场,在无人踢球下,球会自动滚进自己的龙门,所以只能付出多倍努力拼命把球往上踢进对方龙门。
大马选举制度早已被批评有许多问题,最新出炉的选区划分更惹来朝野政党的批评,包括选区更种族化,选民人数出现很大落差等。反对党担忧,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获得的总选票提高,获得的议席也会减少。
此时,那些平时反对用其他管道抗争,认为选举才是最有效管道的人,究竟有何应对方式?是要召集100人集体提出反对不公的选区划分,还是若无其事,等它被通过后,默默配合最新的游戏规则?
长久下去,如果选区怎样划都只有那少数人关心,国会停钟漏夜通过一摞摞法律已变得习以为常,那未来当权者会否干脆直接修改法律,列明保留49%议席给某某政党,同时开放其他议席公开竞选打造选举的民主形象。要不然,修改宪法或法律列明某某人是国家永久实权领袖,永远不会被判入狱?
反正,再不公的法律,也有很多人民配合的。无论它在什么情况下被通过,不论多不合情合理,只要是合法的,自然有人民捍卫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