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会的金牌弥补了我国奥运会的遗憾,在一片歌功颂德、自我感觉良好、陶醉的欢呼声中,往往却是最易忽略了那背后的辛酸苦辣,乃至体制里那黑暗、丑陋的一角。尤其运动员在竞技场上的成就,在爱国主义和商业效应下,掩盖了其那汗水与泪水交集,日复一日的努力,甚至在缺乏当局关注与支援的情况下,如何靠信念与热情,打造如此的成绩。
然而,运动场上的成就,也可以让一个政权用于统一人心、安抚社会的不满,让国家的大论述成为凌驾个人的集体主义、单一霸权的价值观。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一场又一场政治人物∕政客、商家对运动员成就的“消费”,却没有多少人会再去追溯、理会、关注那金牌背后,之前之后的故事,甚至体坛里隐藏著无数吞噬金牌梦的罪恶及陷阱。
譬如2011年大马残奥理事会将400万令吉,原本应用于选手培训及训练的款项,却转入一家私人公司当作投资,并最终以亏损注销的丑闻,至今依然没有一个合理的交待。当年事件经媒体报导后,警方也接获了投报,当局更声明展开调查,但除了时任主席退位外,没有任何涉及者被控,也没有任何高官负起政治责任,更不用说追回这笔从纳税人身上挤出来,供残障运动员用途的款项。
当然相比起那数十亿或数千万的舞弊贪污案,这犹如小巫见大巫,但也折射出,在国家体制的败坏下贪腐横生,连残障运动员的经费也难逃“劫数”。
当局给予残奥会与奥运会获奖牌者同等的待遇,或许在这充满种族气氛、歧视的社会里,提供了仅存的一点真实平等梦想。然而,这一切的感受,在激情过后,在政治人物∕政客、商家的“消费”挖空后,我们还是要回到现实,面对著体制上无数的宗教、肤色的障碍,这或许才是最讽刺也最悲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