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入过高,驾大车的人走漏洞买了本来给低收入群体,售价低于7万2500令吉的中廉价屋自住,出租或高价转手出售,也未受到对付,那碰碰运气申请一间来投资又何妨?
这年代,屋子除了作为基本需求,也成为投资牟利的商品。反正有钱赚,多少人会在乎抢走穷人居者有其屋的机会,穷人是否10多人挤一小屋,甚至睡街?结果,“没屋的穷人”和“没人住的屋子”的强烈对比日渐严重。
爱国党最近出示中廉价屋出现5辆总值数十万令吉,有同样车牌号码的豪华摩哆及轿车的照片质疑,有不符低收入资格者住在新建竣的中廉价屋,并质疑槟州政府的遴选及审批廉价屋及中廉价屋的程序出现问题。
屋主是否符合资格,应交由当局展开调查。不过,我们可从案例中思考,当许多人负担不起昂贵房价时,究竟真正让人负担得起的屋子是否分配予真正有需要者?
政府的审核过程不可能滴水不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难免有申请者走漏洞。收入五六千的人,可在宣誓书虚报薪水三千,就突然符合资格了。除了很难被追查是否虚报薪水,即使立了假宣誓书,有多少人曾被对付?
虽然难免有漏网之鱼,但这不能成为政府的借口。政府要做的,是加强执法,严格对付违例者,杀鸡儆猴,邻居们也应作为耳目适时举报。
尽管很难追查屋主的真实薪水,但要查看廉屋是否出租或出售就容易很多,只需浏览产业网站,就有一堆名单出现,执法单位就可追查取缔。
槟州房屋委会主席佳日星2013年上任后曾做出多项警告,如据总稽查司报告提出的问题翻旧账,发出搬空令给之前“误批”给不符合资格的屋主,更恫言说出租屋子的人违反刑事罪,可被控上庭,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
但是,日子一天天过了。如今有多少位出租的屋主被取缔?又有多少不符合资格购屋者被对付、收回屋子或控上庭?
当滥用廉屋的情况维持下去,没什么人被对付,该文化自然延续下去,被视为理所当然。结果,真正需要廉屋的人,排队超过六七年很平常。
若政府加强执法,自然能过滤掉不符合资格者,让真正需要者无需等那么久。当然,这是全国的问题,非槟城独有。中央政府及州政府应联手,从现有政策著手,严格执法,确保廉价屋及中廉价屋落入真正有需要者手上。
另外,政府也应确保廉屋的供应量充足,如政府本身建更多、不轻易让发展商把已批准的中廉价屋计划转换成较贵的可负担房屋,或轻易以现金取代。
发展商说建中廉价屋会亏钱,但这原本就不是用来赚钱,而是一个社会责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