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其实往往也是权力关系。人与人之间,即便是亲密如家人者,难免还是会有某种权力结构的存在,如说父母与孩子之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婆媳之间、朋友之间等。至于在职场、官场、部队、社团、学校、教会、村落、部落、邻里,乃至网络群组里,经常也会有某种或隐或显的权力结构。
权力结构的建立——即如何安排人与人之间的权力秩序,有视于遵从、引用或借鉴什么权力“资本”,包括如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学识资本、技术资本、武力资本、智力资本、道德资本、品格资本、血统资本、性别资本,乃至与宗教有关的“神性资本”或“灵性资本”。当然,在宗教的范畴内,学识、道德和品格资本或也有一定关系,惟更直接相关的还是最后两者。
无论在世俗社会或神权社会,宗教都能够提供某些人神性或灵性资本来树立其权力,乃至权威。只不过前者比较阻隔或牵制了宗教直接影响政治,以至能积极主导各种社会建制的能力。至于后者,自不待言,宗教直接变成了权力金矿,掌握更多宗教资本者,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更大,尚且并不仅限于宗教自家范围内,还能延伸到非宗教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等。
凡权力必定易于引起竞争,是以宗教资本往往也是各方势力觊觎、争夺、拚搏的对象。某些社会虽能成功定下一教至尊,但为了维持此至尊地位,往往不惜实行严刑峻法,乃至滥施暴力,以试图杜绝任何足以挑战它的因素存在,不论这挑战是来自异教或本教的特定派系。是以,神权社会往往并非宗教自由社会,而是宗教最不自由社会,甚至根本不承认人有所谓宗教自由的权利。
惟当然,神权社会里的“宗教资本家”们如何确保其地位、权力和利益不被挑战,除了应用各种如法律、行政机器、武力等硬性手段,比较“高明”者,也会致力于通过教育、文宣、艺术、礼俗,乃至流行文化等可肆意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软性手段,以令广大民众不是被迫,而是“自愿”服从于他们的泛宗教专制主义。如此软性手段尤其适用于现代化层次尚处于初级的社会,因其个人主义成熟度较低,人权和民主意识普遍低落。
无论如何,的确不能否认即便是在现代世俗社会,也会出现小范围、小规模的泛宗教专制主义,即发生在某些教会,如一些新兴宗教团体之内者。这些宗教组织纵容宗教资本被部分教友全盘掌控,其他成员则只能服从,不能质疑、挑战,否则即会被训斥、排挤、驱逐,甚至被折磨和杀害。至于这些“小宗教资本家”如何确保其成员服从,虽无神权社会那样高强度的硬性手段,但通过各种“神力”显现或心理技巧(如所谓PUA),也自有一定功效。
宗教资本家
其实就算非什么宗教组织,某些单独的宗教专业人士,如所谓“大师”、“上师”、“活佛”、“先知”、“神子”、“圣人”之类,以个人之力,也能对一群人发挥其超越宗教范围的影响力,对之予取予求,以满足其各方面的私欲。这些人多少也算“小小宗教资本家”。
要言之,虽说宗教的本质和本怀自然是导人向善,以协助调节、稳定、巩固社会秩序。惟就像政治和经济那样,宗教不免也涉及权力的生产、分配和运用,是以从资本的角度来理解宗教,以寻求人际间更合理的分配,亦属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