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波兰政府通过一项法案。此法案分成两个部分:禁止使用“波兰死亡集中营”等字眼来指称二战期间纳粹在波兰设立的集中营;以及禁止指控波兰民族是纳粹大屠杀或任何纳粹恶行的共犯。违者会受罚款或坐牢达三年。
尽管波兰常被视为二战的受害国,而非侵略国,但这项法案仍然受到强烈反对。以色列政府是反对声音的主要来源。相关人士认为,波兰人当中确实存在著纳粹的共谋者,而这项法案的推行是在迫使大家否定这项事实。
波兰人当中于二战期间存在著通敌者,这不足为奇。这只是在提醒我们,说波兰是受害国或德国是侵略国,原就过于简略。以民族作为敌人和盟友的单位来书写历史,几乎不可能还原历史真相的。
也许比较蹊跷的是,尽管以色列政府坚持波兰人当中有的曾经参与过二战的犯行,但我们似乎没听说过以色列政府澄清:德国人当中也有不曾参与过纳粹二战罪行的。相反地,直到2010年,以色列的财政部长仍基于纳粹曾经迫使犹太人从事苦役而要求德国赔偿高达10亿欧元。令人不禁怀疑,以色列政府在面对波兰新成立的法案,以及在二战结束50年后要求德国赔偿这两事情上的态度是否一致。
追究罪责须谨慎
其实,于1970年在犹太大屠杀纪念碑前下跪的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在二战时期就积极对抗纳粹。勃兰特固然不曾参与二战的犯行,但他下跪却吊诡地被解读成是代表全体德国人为二战道歉,这解读甚至形成历史共识而受到肯定。
不是每个波兰人都无须为二战负责,也不是每个德国人都得为二战负责。历史必须被诚实而严格地面对,所以追究历史罪责就得非常谨慎细致。要求全体民族为某项历史罪行负责,除了会模糊指认罪行的焦点之馀,更是对不曾参与罪行的个体不公道。
秉持历史须诚实面对的态度,我们自不能容忍日本政府否认或淡化历史事实。这也赋予我们批评日本政府并要求他们正视历史的正当性。但是,要求全体日本人为二战罪行负责,又岂是忠于历史的表现?偏偏很多人持有这类看法。诚实面对历史的态度若贯彻到底,我们就不应要求日本政府代表全体日本人为二战罪行负责、甚至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