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议长杨巧双于2014年出版了一本自传《成为杨巧双》(Becoming Hannah)。自传主要只是个人故事,分享其信仰如何帮助从政。然而,北大讲师卡玛鲁在5月10日在面子书撰文质疑,杨巧双在自传中向非基督教徒宣扬基督教。5月15日,杨巧双率先报警指卡玛鲁诽谤她,并强调其自传只是关乎她的个人从政路,非企图让读者信仰基督教。
接著,卡玛鲁于17日反报警,指控杨巧双的自传是在宣扬基督教,因引述太多来自圣经的故事和摘录,并相信该书是要说服、影响或煽动非基督教徒,包括穆斯林,信仰基督教或倾向基督教信仰。
卡玛鲁也指控杨巧双已违反1988年雪州管制(非伊斯兰宗教发展)法令第4(1)(a)条文,即禁止任何人向穆斯林传教,同时违反刑事法典第298(A)(1)条文,即引发社会或宗教不和谐。针对卡玛鲁的指控,多名行动党领袖也频频谴责卡玛鲁与伊党指杨巧双在书中触及基督教的做法,明显违反联邦宪法对宗教和信仰自由的保障。
纯属个人行动
对此,我认为,大马人民已经足够成熟,不应该受到一名国立大学讲师针对杨巧双在社交媒体上的留言报案一事影响。我想提醒的是,大马现在享有的种族和谐、互相尊重及接受多元化都是得来不易的。人民有权针对这名大学讲师报案的行动感到愤怒,但我们也必须清楚了解,这只是个人的一项行动,而个人的行动不能反映及代表他所属的社群。
我希望国民不要受到这名讲师的愚蠢行为所影响,以免因为种族和宗教而对某个社群和个人造成偏见。这种陈规定型的观念及偏见,可能会被一些不负责任人士操弄,而引起紧张的气氛。
在举报雪州议长杨巧双的自传向穆斯林宣扬基督教后,卡玛鲁如今又将矛头指向行动党,要求社团注册局吊销行动党的注册。他表示已开始准备一份备忘录,促社团注册局向行动党发出要求解释信,解释为何不能撤销该党的注册,接著若行动党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就撤销该党的注册。他解释,其备忘录是基于行动党很多活动与事务,据称违反伊斯兰,也没考虑到伊斯兰作为国家官方宗教,及马来人和东马土著的特殊地位。
社团法令第2A(1)条文阐明,所有注册社团的活动与事务,必须符合联邦与州宪法。同一条法令条文也指出,若任何社团的活动事务违反或忽视民主制度、伊斯兰地位、在官方事务使用国文、马来人和沙巴砂拉越土著特殊地位、其他社群的正当利益,也会被撤销注册。
他宣称,超过100名来自21所本地大学的学术人员,包括18名教授和24名副教授,同意以个人身份联署备忘录,更呼吁其他有意联署的本地大学学术人员联络他,条件是他们必须持博士学位。
对卡玛鲁的种种动作,我质疑他身为讲师的身份,不是应该传授知识,教导莘莘学子吗?还是在制造宗教仇恨?难道马来西亚已经没有宗教自由和权利吗?卡玛鲁的做法,明显违反了联邦宪法对宗教自由的保障,更是与宪法赋予非穆斯林自由信奉宗教的权利背道而驰。
应有良好价值观
身为马来西亚公民和基督教徒,杨巧双可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自由及和平地信奉本身的宗教。正如她本人所说,由于其书本是公开售卖,因此大家都可阅读,但人们绝对可自行决定,无需受她影响。
我也相信,伊斯兰不曾教导信徒仇视其他宗教的信徒,因为伊斯兰肯定其他宗教的存在。同样的,其他宗教也教导他们的信徒必须拥有良好的普世价值观。因此我奉劝卡玛鲁,做好其大学讲师的本分,适逢斋戒月来临,更应该相互尊重各个宗教。胡乱指责其他宗教,触动敏感宗教底线,借宗教之名搞得满城风雨,只会显得他的行为愚蠢无知,狭窄的思想,更不是维护其信仰的明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