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近削减公共奖学金,引发了一轮“谁应获得奖学金”的争议。
我在大学一年级入住宿舍,在众多青少年之间卷入了这场争议。其中一位少年自以为是,自认比其他人聪明;表态后即刻招来反击,其他人也自称学术成就非凡、音乐造诣高深及体育技术过人等。
我很快意识到,我真的是非常幸运。在我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的帮助下,我有幸能接受高素质的教育。此后,我尝试做些有意义的事来回报他们,希望能满足他们的期盼。
在大学期间,我对大马政府奖学金的功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它不仅对学生助益良多,也有助于国家的建设。自从国家独立以来,许多行业的发展都是由政府奖学金的得主推动,这样的信念迄今不变。人们认为,得到政府奖学金者,必需为国服务。
大学时期,我留意到大马政府奖学金有个附带条件。一些支持“烈火莫熄”运动的友人受到当局警告,指他们的奖学金将被收回。我认为这样的做法非常不妥。
特殊人士垄断奖学金
我的看法迄今不变:若是私人界颁发的奖学金,赞助方有绝对的权力决定谁应得到奖学金。这相当于父母资助孩子教育,尤其当你考虑到家长们难以私下教育孩子,但仍要为其他人的孩子教育缴税(其中一种解决方法,便是引进“票券系统”。之前,大马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中心已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提及此点)
私人界奖学金增加了,一些企业及教育慈善基金以自已设立的标准,竞相把奖学金颁给他们认可的人,有时他们的遴选准则和缺乏透明度招人诟病,但它们反映了市场的变化,值得肯定。
然而,当奖学金来自公共资金,决策变得复杂多了。纳税人对此各有不同意见,众说纷纭。目前的争论焦点是,应更侧重申请者的学术成绩或家庭收入。一个普遍的说法认为,富家子弟有能力支付学费,上更好的学校,所以他们当然会有更好的成绩;因此,应给予出身贫寒,成绩不那么出色的孩子。
不幸的是,这种逻辑过于简单,因为富家子弟虽无金钱压力,但表现可能不济;一些家长虽然有钱,但未必乐于投资在子女的教育。
但在决定何者应获奖学金之际,绝少人考虑申请者在音乐、体育及其他方面的才能。政府奖学金也成了某些族群的专属(某些政府奖学金只限某些种族申请,其他人也明白这点),目前,也没有为女性专设的奖学金,但本国大学里的女性却多于男性。
就符合申请公共奖学金条件的学科而言,一直存在著对某些专业领域的偏好:机械工程、医药、会计与金融、精算学、法律。大马很少人具有“教育自足”的概念,我不认为纳税人愿意花钱让学生研修哲学或古希腊历史。尽管如此,仍有一些公共奖学金愿提供这方面的选择,尤其官联企业的奖学金。
大学的公共奖学金不过是公共教育系统的一部份,除非我们首先改善教育制度,如提升中小学教育素质,让学生有信心接受评估。
如果我们做到这一点,那么这些政府奖学金不会被某些具有政治关系的“特殊人士”垄断,而是由根据透明作业、享有盛誉的机构从受过良好教育的公众中选出理想的申请者。
在理想的状况下,我们不需向奖学金申请者作出诸多限制,政府应信任新一代的天才能做出自行决定,包括他们如何报答国家的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