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开放二胎政策,我问了几位同学,你们还要生二胎吗?他们说,要啊,但是要等“政策落地”到地方,估计也要半年后。
中央不是已经正式宣布公告了啊?已经形成政策了,各省不就执行就好吗?为何还有一个政策落地期,而且还要长达半年以上?
许多对中国政体抱著集权主义的刻板认知,以为中央政府控制一切,哪有什么事是中央不能决定,有什么政策是地方政府不敢执行?而且从集权体制或权威体制的理论来看,中国的地方政府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的权利是中央赋予的,它们充其量只是中央政策的代言人。
如果所有的政策的推行是如此顺遂,我们就无法理解中国当代存在的中央-地方的矛盾,即北京的官员常常抱怨“政令不出中南海”或是地方官员常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国改革开放能够持续得到成功,其中一个关键就是从邓小平开始执行的中央政府不断释放权利的过程(Decentralization)。
学界一般称为“分权”或“放权”。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以广东作为市场经济的试验点,一方面在政治上给予庇护,挡住了在中央的各种“计划经济”体制对广东实验的批评以及阻扰。
地方政府拥自主权另一方面,只要广东基于招商引资,需要改变政策,但是又与中央相违背,时任广东省第一书记任仲夷就扮演著一个变压器的角色。他灵活应对这来自北京的压力,又允许下属继续根据地方上的需要去改变政策,以迎合投资者以及厂商的需要。
因此改革开放基于地方上情况优先,而采取的政策灵活度,成了中国式市场经济成功的秘诀。
同时中国政策的形成过程,也产生了一个很特殊的从地方到中央的逆向操作的过程。
许多政策的改革,都是先在地方上试点推行实践,然后中央再把相关的经验汇聚检讨,形成国家政策,推广到全国各地去。广东蛇口是直接投票选举村委的实验地点,浙江的民营企业的发展,重庆的政府动员模式等都是不间断的地方改革试验的例子。
这种分权形式.有中央向地方政府的放权,使中国各地方政府拥有了相当的自主权。虽然从改革开放的经验而言,这是地方创新的根源。但是这也引起了中央政府宏观控制的能力减弱的问题。这对强调中央集权的中国政府体制而言,是个严重的悖论,引起了学者的担忧,中国会不会因为经济改革,形成地方色彩浓厚的经济特区,加速了中国分裂的可能。
90年代南斯拉夫解体,引起了王绍光、胡鞍钢为代表的学者关注,著文《中国政府汲取能力的下降及其后果》(1994)。他们论述过度的分权,将无法建立全国统一市场,不单是逐渐削弱中央政府的能力,也将导致国家分裂的结果。
此外,他们也指出集权不一定是极权或威权,以论证当代中国急需重新中央集权。于是从90年末开始,中国中央政府,分别改革金融、税收体制,收回地方的银行机构以及税务的权利,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另一项重要的控制,则是中央对于地方干部的任命权、考核、升迁的完全掌控,以达到中央直接管理地方干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