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薪的人民代议士在国会看新闻和浏览购物平台,到底是“鸡蛋里挑骨头”还是“不务正业”呢?
前旺沙马朱区国会议员黄朱强律师日前批评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不务正业”,在国会议会厅内“边开会,边网购”,白领薪资不做工。郭氏则澄清,她当时是看新闻网站,刚好出现广告就点击进去看。
前首相纳吉也在脸书转发黄朱强的有关贴文,调侃郭素沁可能担心全球运输链受阻导致进口商品涨价,而在第一天召开国会就浏览购物网站,还在文中备注大马其中两个主要网购平台。
此新闻一出,网民的反应非常两极,有人力挺郭素沁,也有人认同黄朱强的看法。说到底,不同立场会有不同看法。就正如老板也有很多种一样。
无可否认的是,现实中的社会,有些老板是非常古板严谨的,认为工作时间意即工作时间,不容许雇员处理任何私事;也有些老板认为效率更重要,就算雇员在工作时间处理私务并不无所谓,最重要是工作完成即可。
我记得在一家机构上班时,几乎每个雇员的身后都有一台闭路电视,而有中阶管理层会查看录影片段,看看雇员有否在上班时间浏览非公务网站,甚至是听听雇员间有否说高层的坏话。坦白说,当时的工作氛围很压力,同事们有段时间根本不敢多说话,深怕被这名中阶管理抓到把柄。
不能有双重标准
当然,我也遇过非常通情达理的上司,就算平日你不在办公室也无所谓,最重要是工作按时完成、KPI达标即可。
因此,当人民变成老板时,自然也会有不同要求的老板。更重要的是,同一位老板的要求是否从一而终,不存在所谓的双重标准。
有否想过:如果我们能接受一名国会议员在国会召开时浏览购物平台,那么我们又能否接受一名国会议员在国会召开时吸电子烟或闭目养神呢?
要知道,国会下议院有222席,而国会一年才平均开会65天。就正如多年来屡次出现在国会殿堂的以下情景一样,让选民摸不著头脑:明明议会常规第13条文已注明国会需要至少26名国会议员在场才能构成法定人数(quorum),确保国会辩论有起码的正当性和代表性,但流会情况仍然出现。
国会议员每个月各领著纳税人缴付的约两万令吉当薪资,我虽不会吹毛求疵的要求他们连在国会里嚼糖果也不行,但一定要把国会议员的职责给做好,而不是在辩论时噤若寒蝉或无故缺席,甚至是为了浏览新闻或网购而耽误正事。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