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的文章,屡屡反复提起九个美国大法官的旧事,追述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Jr)碰上投票,八票一致,他这一票一定投下反对票,他说:“即使法理上我赞成他们的八票,可是我在形式上一定要投反对票”。
何解?李敖在〈论唱反调(1)〉解说,霍姆斯认为“民主需要异议,有异议才能考虑周详,有异议才能集思广益,有异议才能造成进步。他这种喜欢异议的特色,给他带来了一个外号:伟大的异议者(Great Dissenter)”。
可惜,民主(没有)行动党内,甭说“伟大的异议者”,恐怕就连那一点点容下异议的精神也没有。细读超人丘光耀博士在〈派系小格局的遮羞布〉总结的经验教训,自可感受了:
要注重党理念的宣导,“依法不依人”,让异议多往理性辩论发展,少积累私人恩怨。有争论才有活力,否则就是一言堂,但义气之争,无助于党的精诚团结,一旦领袖退党,也会分裂盲从的支部和基层。
“依法不依人”
据此推敲,异议显然严重缺席。仅举丘光耀主张候选人的遴选标准,就能觉察悬念之重重:“公正廉明,硬指标亦要明文规定,凡有诚信问题、国阵背景、权贵推荐者要更为审慎考虑,中央和州委都要严格遵照之。”
可惜,言者循循,听者藐藐。这些年月,党中央和地方分权的分界,不但模模糊糊,党纪律委员处理投诉,准绳不一;领导回应,甚至辱之以“毒瘤”。经历308和505两届大选的狂胜,乃至肆无忌惮,变本加厉。
现在好了,沈吴林陈和182地方领袖联袂出走,陈胜尧博士的(被)失联半年,逞论千丝万缕的残局到底怎么收拾,就是未来选战之调派和布局,恐怕也不大容易了。
何况,时局茫然,南中国海两岸的民意皆一片低迷,激情不再。如果超人继续会飞,拯救大马毕竟好累;而且,主题曲少了异议的旋律,党外俯瞰,年近中年的超人必然有些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