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社某些论者的视野和思维里,不晓得是认知有限,还是蓄意为之,总是把本国的问题都归纳到族群关系,尤其族群差异、矛盾的范畴内。连一些至少情理或概念上根本无关特定族群利益,而是普遍公民权益的问题,如涉及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者,其人老爱把其局限在甲族和乙族之间的对立、摩擦、竞争、猜忌、误解等关系上来理解和诠释。
之所以,其人谈华教,乃至宗教课题,总是会扯到华巫关系,然后大而化之地推论两族之间如何彼此认知、看待,应当如何彼此理解、相处等。
政客搞鬼
虽说我国和任何多元族群社会一样,的确面对一定程度上的族际关系问题,惟有时候正如某些论者老生常谈的:“都是政客在搞鬼”,民间未必如人们所以为的那么在意语言、文化、信仰等差异,反而彼此间的共性——尤其日常生活上有相当程度之跨族接触者——还比差异性更多、更大、更深。
如说对于华教和宗教的看法,实在不必把华人、马来人或印度人都认定为必然抱持某种观点、态度或立场等,然后生搬硬套到族群利益和文化差异问题,结果就是“你让一步,我退一步”、“接受主流族群主导现实”或“本国是某族所信仰之宗教的宗教国”之类莫名其妙的消极言论。某些论者,尤其当权党团中人或其代言人,总爱通过如此论述向少数族群“晓以大义”,似乎要挫折人们追求人权、文化权、公民权等的理想和热忱。
实际上,不论是捍卫华教或反对宗教化,都不是个别族群的问题,而是关乎国家及全民的问题。华教对国家的贡献是无可抹杀的事实,其所承载和传播的中华文化,实乃人类共有的资产之一。不论是华校或华文科的存在及发展,均关乎国家未来的福祉,所以若能突出、强调这一点,华教运动诚可作为全民运动,而非总被拿来说“会挑起主流族群敏感神经”的华族运动。
至于宗教化课题,某些论者总是不假思索地把非马来人和非穆斯林划为反宗教化者,而马来人和穆斯林则自动成为支持者,包括如“穆斯林不可反对宗教法”之类的说辞,也广为流传。实际上,支持宗教化和反对宗教化,根本不必——也不该一刀切地依族际或教际界线来划分。
毕竟,宗教权坐大的问题,其实是关乎民主和人权的问题,影响的是每个公民的权益,因为宗教法、宗教机构,以及教界的掌权者,往往都不是通过成熟、完善的民主机制商讨、协议、遴选出来的,也无法对之进行有效监督和制衡。会让如此法律和掌权者“如虎添翼”的宗教化,任谁都该反对。
诚希望众论者思维和眼界开阔、深入点,不要再翻炒“甲族vs乙族”的老套路,以至不但模糊、转移了焦点和症结,恐怕还会如所谓“自我实现的预言”般,为国家的族群关系更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