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个马来小男孩随同父母到巴刹开档,一不小心让左手卷入椰浆榨汁机里而不幸折断。国内中文报纸报道这宗意外新闻的方式值得我们讨论,包括《东方日报》的新闻标题“卷入榨汁机男童贪玩断手”,内容大意是:5岁巫裔男童一时贪玩,把木枝伸入正在运作的椰子榨汁机,以致左手卷入机器内而被折断。
《光华日报》新闻标题和内容与东方日报差不多,前述“卷入椰子搅汁机贪玩男童手折断”,文指男童一时贪玩,左手连带被卷入椰子搅汁机而被折断,紧急送医。《星洲日报》下的是“一时好奇?5岁男童手臂卡椰浆榨汁机”标题,内文男孩疑一时好奇,把左手放入椰浆榨汁机内,最终导致手臂卡在机器内而折断。
上述三家媒体报道的新闻内容年幼男孩随父母一同工作,因为“贪玩”、“好奇”导致左手被机器折断的意外。三篇新闻在遣词用字上看似生动,然而其处理手法有待商权,因为当新闻指男孩是“贪玩”、“乐极生悲”以致断手,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小孩顽皮”、“小孩该为自己行为负责”。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在新闻中记者并没有说明是谁“小孩贪玩”?是父母还是路人?或者伤者本身?还是记者自己的猜测?
避免二度伤害
我认为,上述的新闻处理手法明显缺乏了同理心。同理心和“同情心”不一样,前者指我们对社会个人或群体的困难处境感到怜悯、惋惜或遗憾;后者则是指在同情之余,更进一步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他们的处境和困难,并且提供援助。简而言之,同理心就是一种设身处地为他人著想并给予关怀的态度和能力。新闻从业员要有同理心,在报道这宗意外新闻应该谨慎思考:如果伤者识字,阅读新闻后有何感想?伤者家属作何感想?读者怎么看待此事?是否能从别的角度报导此事?例如关注随父母一同工作的孩子的安全问题。
新闻从业员如记者除了要有据实报道的最基本专业要求外,也应该对社会大众(受害者)有同理心,避免造成二度伤害;编辑下新闻标题,除了吸引读者眼球,也必须考虑当事人的感受。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只是一宗小小的意外新闻,何必如此计较?然而以小见大,如果记者和编辑能做好一篇“小新闻”,无疑是给大众做良好的同理心示范,也更能彰显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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