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的恐惧乃基于其基本权益,如说生命权、财产权、文化权、表达权、公民权等正遭遇明确的威胁的话,那其恐惧显然是合理的。然若某些人恐惧的是所其享有的“特权”、“优势”、“既得利益”等被剥夺、削减或替代的话,那就有点“过分”了。
古时候,种姓或封建体制下的高等阶级和贵族享有诸多特权,但他们也常有恐惧,尤其是恐惧平民造反。为了避免如此情况发生,他们有的就藉著独占政经文教主导权的方便,极力否定平等、自由、普世、开放等意识、理念及价值,偶尔还会动用暴力来镇压、剔除“不安分”的“刁民”。对于这些长久享尽特权的人士来说,其特权是“天公地道”的,所以其恐惧,以及因恐惧而表现出来的行为,都是合理的。
之所以,美国南方的白人,曾经那么根深蒂固地认为黑人的本份就是置身社会底层或边缘,从事劳力工作,毋须受教育,无权参与政治,乃至应当服侍白人。对于这些白人而言,禁止其蓄奴或“役使”黑人,简直是“伤天害理”,或至少是蔑视、侵犯其“传统”。此外,也有不少社会向来把女性视为“半人”,不配参与社会,不应受教育,仅须乖乖呆在家里做男人们的“贤内助”就好,让女人介入公共生活,简直是“惊世骇俗”。
这些白人至上主义和男权主义者,惯于从“国情”、“文化”的角度来论证其特权的正当性,反正于其霸权之下,黑人和女性往往是被“无声”,甚至“隐形”的,要不然就是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下,被“制式化”为只会替现有秩序背书,无个性的“假面”或“木偶”。是以,别奇怪一社会内往往也会有被歧视者替歧视自身的体制或风气辩护、效劳的现象,如说一些男权坐大的社会,常有女性“忠告”女同胞应当依附、顺从男性。
甭说,如此社会的白人和男性,是无法理解被其所建构或苟同的体制歧视的弱势者之权益为何的,他们反而经常对本身的特权被“质疑”、“挑衅”、“侮辱”而忿忿不平,有时甚至因恐惧特权的被“剥夺”或“侵蚀”而诉诸暴力,包括动用国家机器来恐吓、取缔、禁制其眼中——乃至想像中的“敌人”或“阴谋”。
总之,恐惧是那么主观的感觉,连天下最有权有势之人也难免恐惧。只不过,若无理性和良知之调节、启蒙、引导的话,某些人的恐惧,就会沦为无理的暴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