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一切具“公共性”之事物,宗教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显然有不可低估的功效,但人们也不可忽视其他事物,比如政治意识形态、律法、伦理、观念、习俗,乃至娱乐等,也有同样的功能。虽不能否认不少世俗事物之价值或制度根底还是源于宗教,惟其最终未必遵照宗教之大旨或精神,而毋宁是对其进行了质量改良,如说现代学术体制,包括大学。
实际上,人类历史上的宗教往往更偏向促进其“共同体”之和谐,对他者则未必了。如说美国刚建立之际,主流的英裔宗教徒对异教的印第安人就未必讲求和谐,而是一再驱逐,甚至掠夺、杀戮之。纵使部分印第安部落已皈依基督教,如东南部的切罗基族(Cherokee),不但“信主”,接纳西方文化,而且还仿效白人建立拥有本身宪法和议会的独立国家(nation),惟最终还是被强迫迁移到密西西比河西,路途上还死了不少人。
至于美洲黑人,实则为“贱民”,自然也享受不到和谐,而是被白人制度化地剥削以维持其经济及文化繁荣(如美国的“棉花经济”),由此支撑其富“教养”的“优雅”社会。黑奴偶尔也会暴力“造反”,但一般上很快就被“和谐”掉——除了海地的黑人曾成功夺取政权。当华人于19世纪来到美洲当劳工时,虽不像黑奴那么悲惨,惟其实也被高度剥削,以微薄的薪酬从事一些极艰难和危险的工作,如建造对美国之工业化非常关键的铁路。
质言之,社会和谐与经济状况也非常相干,所谓饥饿者亦是愤怒者,当经济萧条时,社会紧张往往会加剧。美国过去在很大程度上,实是借经济增长和繁荣来维持社会和谐,但如此增长和繁荣,却又有通过制度化暴力来掠夺土著资源,以及剥削黑人、华人、拉丁裔等人之嫌。实际上,当今美国人的优越经济条件,又何尝不是通过其军事、科技、金融、教育、文化等实力来“换取”其他地方的资源(包括人才)而得以维持的呢?
美国人为何那么重视拥枪自由,除了预备对抗可能沦为专制的政府,过去恐怕也基于捍卫其建立在掠夺、榨取、禁锢他者之上的“和谐”。当然,美国今天的他者基本上已转为“恐怖分子”、“流氓国家”或“新崛起国”,所以国家的军事力量必须保持强大,但人民拥枪则未必合宜了。
不管怎样,我觉得宗教对于促进社会和谐还是有很大的作用——只是没那么绝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