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间大学,在讲师教授引导下,城市规划系学生参与校园的建筑规划、商管系学生在校园里开店做生意、法律系学生负责草拟制定校园规则……
想像一间大学,讲师教授们发挥各自专长积极参与当地社区建设活动,带领学生学以致用,实施回馈社会的理念。
不,等等,讲师教授们忙著达致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ex),其中要项即是在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nstitute of Scientific Information,简称ISI)认可的国际学术期刊索引里的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哪来闲情为当地社会贡献?
ISI之所以在近年来受到本地大专的尊崇,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大学在国际的排名作祟。在各项大学评估中,其学术人员在ISI期刊发表文章的多寡是其中一个项目。
譬如,QS世界大学排名(QS University Rankings)的排名准则包括学术评价占40%,学术论文影响即引用率占了20%,单单这两项就占了总评估60%。这也难怪,世界主要3项大学排名中,两个由出版社推动主导。这里头牵涉的出版商利益一目了然。
ISI原由科学系主导,对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的影响评估本就有所欠缺。ISI期刊最具影响力名单里多是美国期刊,想要文章被征用的学术人员自然必须迎合期刊所好。换句话说,市场是关键因素。
打个比方,本地数本法律学期刊是法官、律师、法律系学生等人重要的研究资源之一,法官在判决中引用本地著作或期刊里的文章是常见的事。个人觉得这是学术对当地社会最直接的贡献。
然而,这些期刊与ISI期刊相比,现今的体制使它们马上矮人一等。讲师教授致力于在ISI期刊发表文章,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法律系的学术人员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迎合“市场需求’而不能只写本土问题,因为那个市场太小或不存在!
即使文章被ISI期刊录取刊登了,本地的同行相关人士当中又有多少人或其公司订阅那些ISI期刊呢?结果那些研究结果、论说在国外“过眼云烟”,在国内“叹为观止”(白话的观、止!)。有些教授感叹文章发表在ISI期刊的满足感与成就感还不及文章在本地期刊发表的,这都是因为知道那些文章“影响”不大,缺乏对本地社会的贡献。
这就是对世界排名榜迷信的其中一个后果。我不否认排名制度即使不完善,仍有其可取之处。我不否认ISI期刊鼓励世界观、更宏观的学术研究,自有其意义与价值。但是任何迷信都有害。
在积极提升大学排名的同时,我们可不可以在世界级学术影响与本地社会影响之间求取一个平衡点?在鼓吹学术人员原创精神的同时,我们又是否以“原创”眼光看待他们对本土社会的贡献,抑或盲目地跟从他人订制的评估制度?
想像一间大学,学术人员致力于本土问题研究,研究成果直接与本土社会分享,此项目在绩效评估里举足轻重,学术人员获得恰当的认可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