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在第一篇谈“舞狮”的文章末尾提的,“狮子舞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句子的问题性质已不是语法学或者词汇学;当这个句子出现在我们“资深华语科督学”与“资深语文教育工作者兼‘语言规范家’”眼皮底下,不指责道歉也罢,甚且还全程护航,我们能不为孩子们的语文教育揪心吗?
上一篇《再再谈》谈到本地规范化工作的“N次方本末倒置”式:把普通话当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的标准、把词典当普通话规范的标准……。所以我一再说,问题不在于“规范化”,而是本地的语文规范化工作很不规范!
这种不规范的大前提正是误解“规范”的含义。我们看看杨欣儒那部“反应热烈,必须再版”的《部首、笔顺与规范词语》,序中说:“本书收录了883个本地、港澳和台湾不规范的词语,同时以规范词语作为对照”。书中还列了一个“本地、港澳台词语”和“规范词语”对照表。
这不是要笑掉人大牙吗?!首先就要问你:你说的“规范”,是谁的“规范”?!我们且分两方面来看。
第一、“本地、港澳和台湾不规范的词语”这一提法表示什么?所谓“规范”,首先就是制定标准;按照标准衡量哪个规范、哪个不规范。那你杨欣儒是用什么标准?按你序中说的那几部辞书,似乎是认定“普通话标准”;我这么推论,你同意吧。你用“普通话标准”来衡量马来西亚华语词汇,顶多就说你一厢情愿,但你凭什么还拿它来衡量港澳台词汇,且还说那些“不规范”?
台湾没语文规范化?
说到底,估计你只懂得普通话规范吧。台湾难道就没有语文规范化工作?简单举几个台湾教育部公布的规范文件:1994年《国字标准字体(教师手册)》、1999年《国语一字多音审定表》、2008年修订公布原1987年制定的《修订标点符号手册》,等等。即使说到辞书,台湾教育部编订的《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2007年出版了最新版,你杨欣儒又凭什么说这个“不规范”?你是不知道还有这些标准、还是不认同这些标准?若是我用台湾教育部的《国语辞典》作为衡量全球华语词汇的标准,你说有何不可?
当然我从前也说过,全球华语规范化工作,大陆普通话制定标准最严格、推行标准化最用力。但制定标准虽然主要是学界的努力,而推行标准则更多是国家行政的力量;更何况规范的基础始终是群众性,即该语言社群的语言事实。因此语言学界在讨论全球华语现状时,从不以任一方的“规范”大尺到处进行裁剪。从汤志祥等人比较港台大陆词语到《两岸现代汉语常用词典》,又陆俭明、李临定、周清海等比较新加坡华语与普通话,乃至《全球华语词典》,所有人列举各地华语差异时都是属于同平面的比较,也即客观事实的描写。从来也不以某地规范去套他人的语言事实,这是做学问的基本操守。你杨欣儒不仅拿来别地规范往自己头上套,还拿著这顶帽子到处给全球华语加套!且不说合理性问题,单问一句对这些地区的语言事实你做过调查研究吗?你凭什么……
N次方本末倒置
第二、“以规范词语作为对照”这一句,我们且来检验一下。本地规范化工作的“N次方本末倒置”式,若比较旁观某之普通话标准与词典标准,杨欣儒应是“祖师爷爷”级别的。他序中提到几部普通话辞书为“主要参考”,视其列表“本地、港澳和台湾”与“规范”对照,自然就假设其标准是普通话。但是普通话明明使用“零吉特”,杨欣儒却说规范词语为“令吉”;再有《现代汉语词典》都收录的“马仔”、“头家”、“头先”等,杨欣儒均列为“不规范”。或许你要以《凡例》中的“工具书若出现新词语,读者仍须根据上述辞书之义项”为托词,归咎于词典的修订,那我告诉你:你的书2013年最新修订版,而上述词条至少2005年的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就收录了,其中“马仔”2012年第六版收录。再退一步,若说是因为“马仔”等词典标了“〈方〉”表示“方言词”;但对于词典标“〈方〉”的性质向来颇多争议,至少如“蹍、挪移、牛腩、皮蛋、排档”等都标“〈方〉”,你是否都认为不规范?再有如同标为“〈方〉”的“埋单”你怎么不说也是“不规范”呢?
因此说到头来,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杨欣儒的标准肯定不是本地华语事实,就连普通话和“权威的辞书”都越过去了;于是他说规范就规范、说不规范就不规范。原来他的“规范”标准就是杨欣儒自己的标准!更甚者,他的这套规范不仅要本地华语“就范”,甚至还兼济天下要“港澳和台湾”统统都“就范”!
好一个坐井仰观、胸怀天下啊!
你自己翻一翻你的词表睁眼看看:“菜脯”不规范,要全球吃“菜脯蛋”都只能说“腌萝卜干儿蛋”!“三文鱼”不规范,只能说“大马哈鱼/大麻哈鱼/鲑鱼”!“红豆冰”也不规范,我们得改叫“红豆刨冰”,且还注明理由为“冰是硬的”?!就连“豆芽”也不规范,得改说“豆芽儿/豆芽菜”!“豆腐花”要改叫“豆腐脑儿/豆花儿”、“回教堂”改叫“清真寺/礼拜寺”、“公共电话”只能说“公用电话”!“华族”也不规范,得改说“华裔”?!还有“快熟面”、“老抽”、“牛油”等等等等,都被判了“不规范”!
这一堆荒天下之大谬论,还真亏有人写得出来。我这就“不规范”一番地说一句:真是没眼看哦!其余且不论,就一条“三文鱼”,2005年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未收,但2012年第六版就收录了。你这2013年的书还说人“不规范”。即使撇开词典不谈,“三文鱼”与“鲑鱼”的关系,就像“因特网”与“互联网”、“伊妹儿”与“电子邮件”、“麦克风”与“话筒”等一样;属于音译词与汉语语素合成词差异构成的“异形词”关系。根据目前社会语言的现状,《现代汉语词典》的做法是兼收,你又凭什么下判“规范”或“不规范”?这里的关键在于语言的自然生态,即我从前引过周有光老先生的一段话:“假如它有生命力,那么就进入词汇里面去了,它没有生命力自己也会淘汰了。”
语言生态与规律
这一堆闭门造“语”的东西,哪里是“规范化”,简直是在搞语言“优化”!中国语言学界又何尝拿著普通话标准到全球华语地区去强行人家削足适履?就连陆俭明教授谈新加坡华语时也说,“新加坡华语可以有它本身的发展,不一定要受到中国汉语规范化的限制”。从未见过有人这般拿著几部词典全球去丈量的。
更何况这套“祖师爷爷规范”拿在别人手里,客气的跟你分析讲理,不客气的就问你一声:谁的规范?!
唉。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很客气地持续分析讲理的。你好歹表示点礼貌,给个说法;否则那些瞎规范就统统废除!总不能几个瞎子捏出一只“像”来,也要求所有人都装瞎子摸著你的“像”来复制一些四不像吧。
正是上述对“规范”含义的错误理解,延伸出一堆“砂拉越、沙砂、春节”等谬论来。这些问题我从前谈过。核心概念是一个语言社群的词汇系统有其生态与规律,岂能你几人玩家家酒式地说这个合理、那个不合理。语言中不合理据的词语多如牛毛;按你们的做法:目前“火车”不烧炭了,改!“救火车”该“救”的哪里是火,改!“自行车”根本就无法“自行”,改!“电话”不知所谓,改!……诸君任重道远啊……全球华语就靠你们来“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