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不好人人皆知,报纸只是善尽报导之责,果真新增了灾难版也算不上是它们的错。但过滤新闻、报导不实、自律过甚、倾倒权贵、扭曲言论,如是种种,即使我们很想保持优雅不造口孽,也很难替其开脱。
我们经常在社会新闻报导中看到道德笔触,一再看到失去孩子的家庭承受媒体穷追猛打:质疑父母虐待儿童、指控家属不爱死者、暴露当事人家族恩怨,有时还会柯南上身推论起来。但同样的标准却未见诸国事要闻方面的报导。媒体公布政府和政策方面的消息,以及对官员的发言,一致采取惜字如金的铁律,保持中立、确实征引、从善如流。
因此我们每日翻看报纸,厚厚一叠竟读到一半灾难,一半蠢话。报纸成了蠢话的发表园地,也是传播工具。虽说政府愚民不是新闻,如此天天大肆刊载在新闻版面里,也够让人郁闷的了。但我更纳闷的是,蠢也该有个限度,这种程度的蠢法,更多地反映出狂妄:唬弄你就唬弄你,你能奈我如何?
于是我们在这个网路资讯爆炸而知识力渐长的年代,却见政府愚民手法愈发粗糙,去智言论愈发卑劣,摆一副跟人民对著干的架势。最近有好几件事可以举例说明:
我国治安败坏到荣登“全球最危险城市”第6名,然而各政府首长却声称我国治安良好,社会不靖只是民众的“印象”。他们高兴就根据毫无根据的统计数字,发布犯罪率下降的新闻,警察总长还大言不惭“没有一个国家不发生犯罪”,不需要4、5人保护著出门就是“安全”云云。
但随著某部长住宅遭窃,也为了另外更重要的政治议程,内政部长改口说治安不好不是“印象”而是事实,并归咎紧急法令废除后罪案连连。他宣称雪州有90%的罪案是前紧急法扣留者所犯,警方是因为丧失执法的权力,才导致犯罪率上升。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制定新法来取代已废除了的紧急法令。
无视现实情况复杂
这是很欺人的言论。紧急法令的对象是政治犯,是自1948年以来为“剿共”颁布紧急状态而扩大钦差大臣及军警权力的法令,其中包括统制公路水道、知情不报处罚、宵禁谕令、驱散集会、征用屋宇及土地、扣留米粮、扣留人身、接管营业、接收印刷所、没收武器、搜查及逮捕等权力;而其对像为共产党人及涉嫌不法携带军械、与不法之徒为伍、窝藏不法之徒、发表煽动性文字、作不正确报导之人士。
1960年紧急状态解除时,政府以内安法令取而代之,允许相关单位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扣留任何可能威胁及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实际对付的对象仍是尚未击败的马共游击队,而后延伸到政治对手、异议人士、宗教分子,以及无证据控上法庭的“罪犯”。
紧急法令或内安法令本是恶法,铺天盖地包山包海,即使它适用于采集不到证据无法提控的地痞流氓,这种认定背后也是否定法律精神的。因此将治安败坏归罪于私会党徒,只是把罪案结构单一化,无视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因为我国是著名的国际犯罪中转站,全球人口走私及贩毒集团都很懂得善用我国海关漏洞,促进罪案多元,尽有尽有;而我们对治安的危机感也已经严重到提防身边的每一个陌生人,上至群体下至个人。
部长还说,扑灭罪案人人有责,华人不要袖手旁观。这种操弄族群课题的言论,无疑也是愚民手法之一,但这算得上是高超的,因其效果绝佳,帮执政党屡建奇功。相较于登州瓜拉勿述地区马华领袖的言论,我们总算看到一点都不狂妄纯粹的蠢是怎么回事。
该马华主席在补选前呼吁占总选民人数只有1%的华裔选民,投票时不要急著把票对折投入票箱,应向监票员展示选票,以证明华裔选民有投给国阵,如此日后才方便向巫统提出要求和协助。他说今次补选,华人只要“做得漂漂亮亮,以后提出要求就容易多”。
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会听信他的蠢话,反正国阵候选人是信了!倘若一般人亮出选票,肯定触犯选举法中维护机密的相关条例,但选委会宣称,候选人出示投给自己的票,这不是秘密。所以说,蠢人无敌,只有我们不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