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定义,凡未满18岁的都被归类为儿童,本应是受保护的一群,但近年来,却频频听到儿童被狭玩、诱拍不雅照、强暴等等令人“触目惊心”的儿童性侵犯新闻。
怎么才算是儿童性侵犯?根据槟城妇女醒觉中心,成年人或比孩子年长的人利用儿童来满足自己的性欲,都可视为儿童性侵犯。
儿童性侵犯可分为生理及非生理两种,生理方面非常明显,较常见的有触摸、性侵、卖淫等,而非生理方面,有偷窥、色情电话、向儿童展示色情影片或照片、向儿童曝露身体部位等,都属于性侵犯的行为。
我国儿童性侵案受害者中,女性占了90%,虽然男性的机率较低,但不代表没有,因此父母不能因为孩子是男性,或是残障人士就感觉安全。
槟城妇女醒觉中心活动策划顾问普列玛博士指出,虽然不是所有男性都是加害者,但加害者大多数为男性,并且不论年纪、职业、收入或受教育程度,就算医生、律师、校长都可能成为加害者,从他们的外表上并看不出端倪。她常常被问受害者族群比例,但她说,受害者是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不分贫富、也不分大小(体型)的,任何儿童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通常,小孩不会主动告知所遭遇的事,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从孩子的行为及情绪上察觉小孩的异样,例如私处流血或疼痛、怀孕、经常触摸自己或他人的私处、拥有与年纪不符的性知识等。
童言稚语难相信?
她解释,加害者分为2种,一种是掠夺者(grabbers),通常是陌生人,另一种则是饲养者(groomers),通常是认识的人,他们会花时间与受害儿童建立关系博取信任,或博取受害儿童家人的信任,让受害者掉入其圈套。
当事情发生后,大人通常不会信任小孩的“童言稚语”或认为只是小孩自己幻想的,但她提醒,小孩无法非常细节地幻想完整的故事,这往往是大人最容易疏忽的地方。
她说,母亲通常不知道性虐待事件已发生,又或者知道但装作不知道,一来是以为不提,小孩就会忘记发生过的事,再来若加害者是丈夫,就害怕丈夫会被提告坐牢,失去依靠。
大众社会的既定印象是,只有低下层人士才会犯罪,或相信加害者“不会再犯”的承诺,但她表示,这些承诺都是不可信的。
小孩方面,很多受害儿童不揭发加害者的行为,是因为害怕不被相信、害怕失去宠爱、被威胁或暴力对待、不懂得表达、或难以从父亲的角色抽离出来(加害者是父亲)。
教育孩子自保 拒绝恶意触碰
若性侵案在家里发生,许多儿童会选择到教会或学校等见不到加害者、又感到熟悉的地方告诉值得信任的长辈,因此学校教师扮演著受害儿童避风港的角色。
槟州教育局副局长莎丽花指,据2013年的统计,性侵案中的76%受害者是18岁以下的儿童,而这这75%受害者当中,大多数是13岁至15岁的儿童。
她说,这些投报数据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未投报的个案,儿童曝露于违背人性的加害者,是非常危险的。
“我们不可忽略儿童的哭诉,因为这会对他们造成无法磨灭的阴影,影响他们的未来,而事实上,这年纪是他们应得到关爱的年纪,而不是伤害。”
她发现,很多时候教师面对学生的控诉,欲寻求协助,但却不知道从何著手,有些老师甚至还未准备好面对这种情况,不知道可以向什么机构求助。
为了将儿童性侵及求助讯息传达给教师及儿童,槟城妇女醒觉中心推出了一组名为“聪明就是安全”的预防儿童性侵犯教育配套。
加害者可能是熟人
性侵犯在大马算不算严重的问题?根据警方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0年,我国共发生8094宗非礼案,其中的3551宗(43.9%)受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其中2627宗,年龄10岁以下。
据大马福利局统计,2012年,我国虐待儿童案记录有3677宗,儿童性虐待有939宗。
普列玛说,家长常警戒小孩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提防陌生人,但她提醒各界,加害者不一定是陌生人,很多时候,熟人、亲友、邻居,都可能成为加害者。
根据统计,有60%的儿童性侵案加害者来自家庭成员,这导致受害人及家属难以报警,又或者不知道应该通过什么管道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