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遗产(Warisan Negara)是将国内经已宪报及注册的古迹遗址、古物、水底文化遗产、各族文化习俗或任何还在世,对文物遗产领域有贡献的人物,并根据《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第645条文下,列为国家遗产的地位。
在大马,国家文化遗产分为物质及非物质,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历史价值高的建筑物、地标及纪念碑、自然遗址、考古遗址、国家文化人物、水底文化遗产,非物质则是各种传统文化习俗、音乐、诗歌、艺术等,它们皆受到国家文物局及文化遗产法令的维护。
欲被列入国家文化遗产内,须符合拥有历史性、独特性或科学成就等其中一项条件,有关申请将由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后再决定。
目前,霹州内共有8个建筑物被列为国家文物遗产,即江沙马来学院、肯那岸王宫、乌布迪亚清真寺、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霹雳博物馆、太平诸圣堂、太平监狱,以及刚刚被列入的安顺大钟楼斜塔。
列入国家文遗的历史建筑物,其地位有别于其他历史性的建筑物,因此,国家文物局须监督及确保国家文遗受到良好的保护,并进行宣传工作,以提升公众的意识。
提升民众护遗意识
有意大利比萨斜塔美称的安顺大钟楼,于今年2月28日正式被列入国家文遗名单内,这除了为当地带来旅游业的发展,更为重要及备受关注的,是政府和人民该如何有效维护与保存该历史建筑物。
古迹保存工作者、关注国内文化遗产保存状态的建筑学者张集强受访时透露,国家文化遗产是属于全民的,大家有责任、义务共同保护及维持这些文化遗产。
他直言,被列入文化遗产保存的建筑物,并非作为推广旅游业而已,更重要的是人们对爱护古迹的醒觉和意识,是否有所提升?
“显然国人在这方面的意识依然有待改善,中央及地方政府其实都有必要及责任,去积极提高人民的意识。”
他披露,国家文化遗产的认养人是中央政府,在预防及面对建筑物结构上的破坏,政府有责任维护和进行修复。“但是,根据目前的国家文遗法令,并无明确地规定政府每年应拨款指定的款项,来作为维持或修复建筑物的费用。”
霹79建筑物受法令保护
其他同样拥有历史价值但未被列入国家文化遗产、已被荒废或年久失修的的遗迹,也应一并被修复及还原建筑物的面貌,让后人回顾,不仅限于已被纳入国家文遗的建筑物。
目前,霹州有79个地点或建筑物,已被纳入国家文化遗产或是在国家文化遗产法令下受保护,但州内依然有许多遗址可被纳入国家文化遗产的名单内。
张集强说,霹雳州内拥有许多可被纳入国家文化遗产的遗址,如怡保拥有许多的山洞奇观,毕竟霹州的发展早期是依靠采矿为主,采矿所遗留的矿湖和铁船,这些历史性的事迹同样可被列入国家的自然遗址。
“如位于太平的太平湖、督亚冷的铁船,都保存了当时采矿的事迹发展,政府可将这些地区或事物鉴定与保存下来,提供资料并让人们可更全面了解历史。”
他说,位于督亚冷的铁船属霹雳州政府所有,但铁船却因缺乏维修而日益损坏,需要200万令吉来进行修复,但至今依然未见展开实际的修缮工作。
应聘专才每5年检查评估
张集强表示,在保护文遗建筑物的工作上,也包括建筑物的安全性、架构及长期的保护,但他认为,政府在保护文遗工作上不够积极。
他认为,当局应每5年为建筑物进行检查,或聘请专门研究建筑物的大学教授及研究生做调查后,再提供一份评估报告予政府。
“一旦建筑物有破损或状况,国家机构有责任也必须让建筑物继续保存下去,政府的收入是来自于全国人民纳税的钱,当局动用这笔钱来修缮建筑物是可行的,人民也不会反对及异议。”
他说,当然政府也非得要拨出国家的收入,作为进行修复古迹的费用,可采用其他的措施如让企业认养,所花费的金钱可获扣税,政府与企业相得益彰,一举两得。
“很多人认为保存古迹是妨碍国家发展,相反地,是促进经济发展,尤其在旅游业方面,否则其他先进国也不会进行保存古迹的工作。”
他说,如美国和台湾会透过遗产转移,即在原要属国家文化遗产的地段进行发展的计划,转移至其他地段,让古迹得以保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依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