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登嘉楼撤换州务大臣,却引发起原任大臣拿督斯里阿末赛益率领2名同僚退出巫统,登州政局陷入动荡,但在国阵高层领袖的极力抢救下,最终说服3名议员回归巫统,这场危机暂告一段落。
尽管风波暂时平定,但也突显我国的民主制度仍存在著许多疏漏,其中一点,便是议席总数为偶数,并可能导致国阵与民联双方的议席总数相等,形成“悬峙议会”的局面。
查看大马国会及各州议会,就可知道,国会及9个州,议席数目都是偶数。
只是登州朝野议席数目最接近(17席对15席,只差2席),而成为公众的焦点。去年7月举行的登州瓜拉勿述补选,就已经浮现这个问题,当时如果伊党在补选中胜出,州议会就会形成16席对16席。最终巫统守住瓜拉勿述,也避开让议会悬峙。
重选劳民伤财
一旦双方席位相等,如何组成政府?最无争议及最能让公众信服的做法是重选,但这难免劳民伤财,同时重选还是可能再次出现“悬峙”。
但也有人认为,议长在这个时刻,可以投下关键一票;第三选择,则由王室介入,让国家元首或州苏丹决定谁当政府。但后面两个选择,都非常具争议,也无法让公众信服,一旦处置不当,甚至可能导致社会动荡。
最适当的方式,还是在选区选划分时,将所有议席都改为奇数,一劳永逸解决这场纠纷。
对此,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选委会这次确实关注这个问题,并会在这次的选区重新划分时,将此问题列为必须考量的因素。
他说,这次选区重划的计划,预料需费时大约两年去完成。
对于议会出现偶数的问题,他承认,过去由于朝野形势悬殊,选委会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但这次会纠正过来。
他指出,一旦议会出现悬峙,选委会无权介入,只能交由议会自行讨论,或由王室决定。
议长关键票 非民选大争议
登嘉楼3名巫统州议员宣布退党当天,登州法律顾问拿督阿查哈宣称,议长在议会厅中也有一票,国阵还是可以靠著议长这一票保住州政权。
由于现任登州议长朱比尔恩邦并不是州议员,阿查哈的说法引起许多议论:为何允许非议员出任议长?一名非民选议员身份的议长,在议会中是否拥有表决权?国内10个席位出现偶数的国、州议会,议席悬峙时是否都可以靠著议长来“打救”?为何又有允许议长投下关键一票的说法?
宪法专家沙特沙林便认为,若议长是由非议员出任,他不能在议会中投票。
他说,在《联邦宪法》及《登嘉楼州宪法》,都明确阐明,无论是国会或登州议会,若由非议员担任议长,在议会表决时,他并没有投票权。
《联邦宪法》57(1A)条文指出,如果议长不是国会议员,他不能在议会厅内投票;《登嘉楼宪法》第27(1B)条文也阐明,非州议员被委任为议长,将不具有投票权。
必须超越党派
在我国,国会及州议会允许议会以外的人选出任议长,因为出任议长的主要条件之一,必须是一名熟知法律的人士,以确保议会能依法运作。这也是为何大部分议长都是由前法官或资深律师担任。
国会及各州议会都是在国家独立初期成立,当时法律人才缺乏,芸芸中选的议员中,可能出现找不到适当人选当议长的窘境,因此才有允许除了民选的议员外,再委任一名外人出任议长。
我国所继承的英国西敏寺的议会精神,数百年下来,发展出一套要求议长必须超越党派的传统。
当民选议员就职成为议长后,往往也会辞去一切党务,摆脱与政党的联系,以显示他在执行职务时可以公正无私。因此,只要这名议长有意继续任职,就算他所属的政党在大选被推翻,也无损他的议长地位。
这个传统也发展出议长不在议会厅内参与辩论的惯例,他在议会厅内尽量不参与投票,除非票数均等的情况下,才投下关键一票。
换言之,议长本来就有投票权,只是尽量不去行使他身为议员的权利来显现中立,直到关键时刻才履行他的议员职责。如果我们把这种议会传统曲解,以为可以借著非民选的议长来保住政权,其实已经颠覆了西敏寺的精神。
钦点州大臣 王室介入有先例
议席总数出现偶数,也敞开王室干政的大门,一旦议会无法通过投票表决来做决策,王室有可能介入,甚至在决定州政权及大臣人选的课题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认为,如果双方阵营所得的议席相等,王室可以做出关键性的决定,选择让哪一方出任州政府及由谁当大臣。
事实上,现任登州苏丹米占再那阿比丁在2008年大选后,就已经有过一次间接决定大臣人选的先例,当时登州因大臣闹双包而难产,而这次被撤换的拿督斯里阿末赛益,正是当时被视为王室钦点的州务大臣。
当时,国阵在登州夺得24席,依德里斯尤索备受看好续任大臣,王室却拒绝让他受委,反而另行委任阿末赛益。
宪法专家沙特沙林认为,当议会出现僵局的时候,确实王室可扮演重要的角色。他说,以澳洲为例,曾经出现议会中的第一大党发生内斗,无法推举出共同的总理人选时,澳洲总督从其他党中遴选出替代人选。
被指违反宪法
他说,在印度也发生过前首相英迪拉甘地在位时,遭本身的印度国大党所开除,但却因为获得国会大多数议员的支持,而能够继续出任首相。
他指出,对于2008年的登州风波,由于王室委任阿末赛益的举动,被认为已经违宪,其实时任首相敦阿都拉可以在法庭上挑战王室的决定,但最后却没这么做。
在2008年除了登州风波之外,当时在玻璃市,也同样发生玻璃市州拉惹否决国阵大臣人选的事件;在霹雳也同样发生苏丹拒绝让最大政党民主行动党的非穆斯林议员出任州务大臣,才使得伊斯兰党的拿督斯里尼萨出任大臣。
一年之后霹雳州政变,苏丹在州议会未通过的情况下将尼萨职务撤除,也被指责违宪,但法庭过后裁决民联败诉。
有了以上的先例,如果国会或州议会再次出现悬峙议会的局面,王室介入的情况是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