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亚独立前一年(1956),时任教总主席的林连玉在是年的5月,为《马来前锋报》开斋节特刊,撰写了著名的〈心理的建设〉一文,向马来群众进行一种温情喊话。
林氏撰写这篇文章,诚是在马来亚迈向独立之前,代表华社领袖所发出的亲善呼唤。由于语言的隔阂,当时的马来同胞对本邦为数极多而生活相对富裕的华裔,充满著恐惧,进而对华裔是否能忠于本邦和华教的存在心生疑虑。林连玉深知,这种潜藏在马来同胞心中的恐惧,将会成为马来亚独立后一颗潜在的“炸弹”。“心病还需心药医”,林氏这篇〈心理的建设〉就是专为马来群众开出的“定心丸”。
在〈心理的建设〉中,林连玉认为作为马来亚独立后的公民,必须要有两点心理上的建设:第一,要培养共存共荣的观念;第二,要培养以马来亚为第一家乡的观念。这两点真是言简意赅。
强调地位平等
所谓要培养共存共荣的观念,既是强调各民族同为马来亚国的公民,其权利、义务与担当都是平等的。故在独立建国期间,没有任何族群会被牺牲,又或一枝独秀。为了使马来亚能够独立建国,共存共荣是要强调各族之间,必须追求一种地位平等且资源分享的互动伦理。林氏的这服心药,正是对准马来群众对华族经济与文化双重优势的心理恐惧。故提出在权利、义务上讲求“共存”,在所得、福利上讲求“共荣”。
所谓要培养以马来亚为第一家乡的观念,则是进一步地说明共存共荣的合法基础——大家共同作为马来亚人的国民身份。
由于在独立前,大多数生活在马来亚的华人,都仅有华侨的身份。故马来亚华人无论在身心上都与中国存在著藕断丝连的关系,其对本邦的忠诚度亦为马来族群所怀疑。
林连玉强调在马来亚迈向建国之路,当代马来亚华人必须把对中国的国家认同,转移到马来亚之上。惟有在国家认同的层面,完全效忠于马来亚,才能以国民一员的身份,争取到与其他民族共存共荣的立足点。
林氏的这服心药,更是指向马来群众更深的焦虑,他们害怕人口众多的华人,与“母国”里外相通,将马来亚建设成东南亚的“第二中国”,让他们无以为继,而沦为第二等公民。所以,当代的华裔只有完全忠于马来亚,并将中国尊为友邦,才能尽释马来族群的疑虑。
其实,林连玉这两点即指出了“心理的建设”的一体之两面,用他自己的话,即是说:“凡是不肯共存共荣的人是马来亚的罪人;凡是做了马来亚的公民,而不以马来亚为祖国的人,也是马来亚的罪人”。显然,前者指的是各族寻求平等的互动伦理,后者则是建国、爱国的基本原则。
在厘清了这两项核心原则后,林氏亦深切地指出马来亚的公民需要“心理的建设”的深层困境;毕竟在英殖民的治下,长久的分而治之,使得马来族群对占尽经济优势,而文化上又极为不同的华族,深感不安。
在国族主义抬头的当下,马来群众很容易将潜藏心理的恐惧,转化成排挤华人的政治动能。对此,林氏要争取马来群众对历史现况的同情,让他们认清在政治上排除华人实在不理智;所以,他建议马来友族要做好“心理的建设”,必须要对其他民族忠于马来亚与追求平等的理念,深具信心。只有在各族都为马来亚的独立,做好“心理的建设”,马来亚才能在和衷共济中成功建国。
在林连玉发表〈心理的建设〉这段话的60年后,纵观这些年来大马各族关系的弛张变化,我们不能不佩服林先生的理智与洞见。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因素,马来亚独立至今,大马人始终没有普遍做到“心理的建设”,使得各方都饱受了族群关系紧张的“心理的郁结”。通过历史的距离感,使我们重新认清林连玉当年的睿见,我们通读其论著,更会发现林氏此一主张,并非仅是为了应付《马来亚前锋报》的漂亮辞藻。
实则,“心理的建设”足以作为各族协和建国的良药,它同时也成为了林连玉的立国信仰,在写出这篇文章前、后,“共存共荣”和“以马来亚为第一家乡”的主张,都深入到林先生思想的骨髓中,构成其华教论述的核心理论。这点,只要读者参考其〈一九五五年庆祝教师节致词〉、〈尊孔学生教师节庆祝会致词〉、〈第一届华文教育节宣言〉、〈为巫统雪、甲分部言论谈话〉、〈呈李特宪制调查团备忘录〉、〈答香港大学讲师问〉、〈在巴生滨海教师公会会员特别大会上致词〉、〈在雪州印校教师联合会大会上致词〉等等文献,乃至在蒙难近二十年后,所发表的〈林连玉先生八十大寿致词〉,即可见一斑。
维护教育权益
林连玉先生“心理的建设”是如何形成的呢?倘若我们回顾郑良树先生所编纂的《林连玉先生言论集》,或许可以勾勒一、二。其实,早在1951年7月林先生所发表的〈尊孔中学反对巴恩报告书函〉他已经开始为维护各族母语教育的权益而发言,并提出只有各民族和谐共济,才能维持一个健全、繁荣的马来亚。
同年8月,他在〈全马华校教师会代表大会宣言〉中,已提出马来亚华人需转向认同马来亚,并形成“尽了应尽的义务,享受应享受的权利”的公民观点。
在9月17日,林先生写的〈反对巴恩报告书备忘录〉,提出让各族群母语教育自由发展,有利马来亚发展;而“方言学校”之存在,无碍于马来亚国之建立等主张。同年的9月25日,林先生已正式获得马来亚联合邦的公民权。
由此可见,林先生是一位言行一致的领袖,他在以上两篇文告的主张,与其申请马来亚公民权的意愿是若合符节的。到了12月27日所发表的〈教总成立晚宴致词〉,林先生强调马来亚华人与“本土分割”不开,比起具有“木本水源”之恩的中国更为密切;他亦提出,各族群应该携手合作,共同建设新的马来亚。承上可见,林先生在1951年获得马来亚联合邦公民权前、后,已具有了“心理的建设”的思想雏形。
林连玉“心理的建设”的思路,是由其积极关注马来亚华教议题,而开始逐步成形的。显然,“心理的建设”虽具有原理原则、约法三章的简易特质;不过,此一主张,与1951年至1956年在马来亚的非巫裔公民权议题和华教议题,皆密切关联。
力争华教平等
简言之,林连玉的“心理的建设”并非在宣扬一种抽像的价值理念,他所主张的这套建国原则,是为了对应马来亚的当代困境而量身订造的。
我们必须将林先生此一主张的形成,放置在马来亚独立前的历史语境中,方能理解得更为透彻。他在1950年11月出任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主席。1951年全马华校教师会一致反对巴恩报告书,而推动了全马华校教师总会的成立。1952年,林先生率领教总代表,向英方力争华教地位;是年11月,殖民政府通过了对华教极为不利的《1952年教育法令》。1953年,林先生参与了“马华教育中央委员会”的组建,形成马华教育三大机构;12月,林先生出任教总主席,展开其领导教总的8年岁月。
1954年,在林先生的领导下,教总在8月提出列华文为官方语文的要求;且在10月反对是年所出台的《1954年教育白皮书》。
1955年,在联盟参选马来亚第一次全国大选前,教总、董总、马华与巫统在陈祯禄的私邸,召开了华教史上著名的“马六甲会谈”。是年,在联盟选举大胜后,由于大部分非公民身份的华人没有选票,新政府在华文中学超龄生问题上,断然忽视华社的意愿。
1956年,英、马双方就独立事宜展开谈判,在马来亚独立的大势之下,林先生作为华社领袖,汲汲推动华人争取公民权之事。简言之,林连玉“心理的建设”的主张,是在以上这段历史剪影之中,逐步形成的。
依上,我们又可以从林连玉所发过的文告,管窥其“心理的建设”相关观点的演进脉络。1952年10月,林先生在〈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华教政策意见书〉中,阐明马来亚华人不能在文化被消灭的情况下,与他族合作建国;从华人在马来亚占据人口总数近半的形势下,马来亚若要独立建国,华文必占有重要地位。
他在发表于1953年10月的〈一九五三年庆祝教师节致词〉,认为华人维护华教才对得起子孙后代,坚持马来亚各族母语教育的平等地位,且坚持争取族群权益是天经地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