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当代最强劲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伊斯兰主义?答案应是因国、因族、因地区,因发展阶段而异,而难有一个铁板一块的定论。
只是,过去几百年来,由于西方凭借其产业与军事优势,支配了世界几百年,源自于西方的主流意识形态,自也在不同程度与层面上,有形无形地支配了世界各地。
其中,当然也引发了抗拒,或因无能抗拒而妄自菲薄地异己从西,如1880年代始,日本人走脱亚入欧路线;中国也从中体西用论转向告别传统,迎接科学与民主或马克思列宁主义。
惟伊斯兰世界中,依然有不少“不识时务”的爱教人士,要力挺“教粹”到底,甚而至于不惜走复古主义路线,如大马的伊斯兰党。
从好的方面看,抗西拒西有助于维护广泛意义的文化多样性;从代价的角度看,不懂得适度调整应变,便只能继续活在悲情中。不是变得更好,而是继续被边缘化或成为徒劳的恐怖主义者。
有道是,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可争气也得得其道,而不宜盲目。
不论喜欢与否,由于各种综合因素的作用,自由主义已日渐渗透入许多受过现代教育者的心智。
尽管自由主义也有其阴暗的一面;如被誉为自由主义之父的英国政治哲学家Locke(1632-1704)是个拥护奴隶制者,美国的建国元老之一的杰弗逊也写过印地安人是野蛮人,应被消灭掉,且当代西方的社群主义(共同体主义)者,也常抨击自由主义,可它也确有其积极的一面,如强调个人权利与自主选择的权利本位论。
今天,大家所说的自由民主或宪政民主,也是以自由主义为其基础,如为了保障民权而必需限制国家权力(宪政=限政),以公民的权利限制政府的公共权力,政教分离或国家中立论等。
从理想面看,道德自由主义认为,人应是个具有道德能力的道德人;毕竟,人类社会必须是道德社会,才能正常运作。道德人应发展自己的公正感与善的概念,以达到道德自律。
当然,现实是,人多是自利的,这也是现代经济学的立论基础。
社会多元众声喧哗
既然人应拥有自主选择权,而现代社会又是多元的,众声喧哗的,那又应如何形塑出所需的广泛的共识,以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基础?
出路之一便是国家只保障基本人权,而公民个体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就由个人各适其适,国家不干涉。政教分离便是其中的一个基本共识。
当然,即便在美国,也有宗教右翼反对政教分离。可基本上,这个自由主义的原则已成为一般性原则。
也有人认为,这是自由主义者的悖论(Paradox)。因为,自由主义既然主张价值主观主义(人人各有其不同的人生理想),为何要把自由主义的原则,当作基础性原则,这显然是偏心。
尽管是偏心,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因为,17世纪初,欧洲的宗教战争(1618-1638)曾造成几乎同归于尽的后果,才不得不提出容忍异端的妥协。当初,容忍异己,不是因为出于价值多元主义,而是势均力敌,不得不放弃价值一元主义。只是,这个无奈日渐演化为一种价值。因为,有冲突的正正价值太多了。
在多元族裔、种族、宗教、语言的国家,如果个别群体均拥有其整全性教义,即适用于人生各个领域的一套道理,如伊斯兰式生活方式,基督教或佛教式生活方式;那么,究竟要用哪一套整全性的道理,来统摄政经文教?压制、以大欺小?协商?
政治自由主义的主张是,公共领域与公共政策采取名为中立,实为具有自由主义内容的国家中立论,即国家只保障基本人权。
如我国联邦宪法5-13所规定的,诸如人身自由;禁止奴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也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移动的自由;言论、结社、集会的自由;受教育权;财产保护权;信教自由等。之外的事,公民个体可各适其适,各信其信,各择其爱。
这里所说的基本人权或根本自由,也非绝对的。理论上,不同性质的权利(自由)是有差别的,如思想与信仰的自由,因是消极自由,不涉及他人,应是绝对的与最高层的;而言论、集会等,应涉及他人,应是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如会否危及公共道德,秩序与卫生等。
自主选择是种善
言论自由也不可劣化为憎恨言论,散布仇恨与恐怖主义。显见,不涉及他人的自由,如信仰应享有不受制的高位;只是,在一些国家如大马,穆斯林要改信有很大阻力,且伊斯兰是种颇整全的教义,不可改信便限制了其人生选择的自由。
其实,按照古兰经、穆斯林若改信,只会在来世受到惩罚入地狱,可在人世时,古兰经并没提及应如何处置改信者;惟圣训(Hadith)则另有现世的处置方式──再三规劝不悔改便处死。这是自由主义与伊斯兰的冲突之一。在这方面,自由主义尚未在大马取得优势。
易言之,在权利对何谓善的论战中,尚未有全面的定论。
其实,自由主义本身也可说是一种有关善的理论──即自主选择是一种善,而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它也说明了,自由主义并不是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