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介2015年财案?虽然首相声称,这是个平衡资本经济与人民经济的民需预算案(Ekonomi Keperluan Rakyat EKR),只是,从其内容来判断,倒是较像新自由主义的亲富政策。此点可从消费税与减富人税的税制中一窥究竟。
可以说,这是个避重就轻的财案。因为,即便出台了消费税,可却没针对大马财政困境的根本问题提出任何解决方案,连最基本的反腐倡廉,消除各类不当的采购行径(如总审计师年复一年提出的各类漏失、报大数),政府公开招标、补贴没有竞争力的政联公司等,均一字不提,更遑论有效处理公务员过多的根本问题。据此而论,可以看出,这个财案无法真正改善大马的恶化中的财务问题,它只能把问题拖下去,直到发生如希腊、西班牙类的危机为止,才可能真正面对问题,而非逃避问题。
至于消费税,虽然因初期推出,为了减少抗拒,而变得看似不汤不水,如为了发放49亿的一马援助金,而使得预计增收只有6.9亿令吉。只是,这应是以退为进的缓兵之计。因为,消费税一旦上路,就会自我持续下去,而一马援助金,则是可给可不给,一年给一年不给,或金额可多可少,操纵性高。
专注消除走私活动
此外,尽管消费税收入在初期看似不多,可由于这税制透明化了各行各业的经商实况,相信商家会较前更难逃税而使所得税大幅增加。当然,复杂的税制,也可能产生更多的贪腐机会。因为,复杂的消费税,如有标准、零与豁免税率等分类,会增加酌情的机会。研究腐败的人均知道,可酌情(Discretion),恰恰是腐败的温床。在大马,众人皆知,走私烟酒、柴油等,是时有所闻的旧闻(不再是新闻)。何以不能有效消除这类不当活动,本身就是个很值得探讨的课题。
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看,虽说全球已有160国实施消费税,可也尚有约40国没实施,香港、缅甸、汶莱便没这制度,美国也没全国性的消费税。之所以,原因之一在于,这个税制具有累退(Regressions)性质。税制基本上有累进、累退与单一(Flat)等的分类。许多东欧国家与俄罗斯,采取简单和易于操作的单一税制,绝大部分国家的所得税在性质上则是累进性的(Progressive),也就是说,收入越高,缴税越多。可消费税则是,不论贫富,一律课的是同等的税率,这对穷人与有钱人的影响自然是很不同。也因此,有人认为,它是种劫贫济富的税制。毕竟,不论是贫或富,都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同样的同一产品或服务。
在大马,累退性更是明显,如对高收入人群的减税。众皆知,在大马的1300万工作人口中(其中合法外劳约200万,公务员约150万,外加50多万的退休公务员),只有约12%的收入水平达到课税水平,月均收入少于5000令吉者多不会中税,又根据公积金局的资料,有约80%的会员,月均收入少于3000令吉。实施消费税与减高收入群的税率(1%-3%),显然也是在劫贫济富。
有道是政者正也,执政者本身应先正己才来正人,政府本身的各类结构性问题不先解决,就出台开源性的税制或节流性的支出,本身就难令人难以信服,更何况以减富人税来合理化劫贫济富的消费税。
降低民众生活水平
进而言之,由于贫富不均偏高,只有33.6%的家户的月均收入在RM5000或以上,出台消费税不但会加剧通货膨胀,也就是得以更多的钱买等量的物品或服务,它等于是变相地降低普罗大众的生活水平。
收入不均与生活水平下降,自然也会钝化消费,进而钝化经济增长的动力。增长放缓了,就业机会就会减少,公司收入也会下降,进而影响到政府收入与剧化已够恶化的治安。特别是,自1998年以来大马经济的增长动力主要来自消费,由于家户债务已高达国内生产总值(GDP)的87%,普罗的消费力已到了尽头,外加上消费税钝化消费,可以预见,大马经济会进一步恶化,股市与偏高的房地产价格(有许多是有价无市),恐怕也得面对更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