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年少时,看过一部戏。剧中的男主角是一名作家,才华横溢、年轻有为。喜欢观察生活周遭的事物、用心去摸索和体会,创作的灵感也因细腻的情感及生活的多元化而源源不绝。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人,在一起不久后更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十分美满,可是很快地,男主角发现了沉溺在幸福的同时,他的创作灵感逐渐消失了,每每要下笔时却无所适从,一个字也写不出。他惆怅、恐慌、痛苦,却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他的生活失去了重心,他很迷茫…有天他到巴刹转了一圈,忽然灵机一触,他开始卖鱼、卖菜、搬货,重新投入另一种生活。为生活忙碌奔走,劳动和汗水让他重新找到人生的定位、看尽了人生百态,于是过了一些日子,他的创作灵感回来了、下笔如有神,找回了自我。
原来,太安逸的生活会让人迷失,让一个作家忘了创作的本质。
创作,本该源绵不绝,一个有实力的创作者,一坐下来,脑子里的灵感和鬼点子就应排山倒海地涌著过来…文字也好,歌唱也好,都不该是硬挤的,都需要用心经营的。而抄袭歪风,更应杜绝、不该助长,这是对原创人的一种尊重。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抄袭文化,如同盗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更应以此作为借镜,警惕自己小心作业,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千年道行一朝丧。
当然,我并没有在影射谁,更没有任何的谴责成分,甚至,我还有点同情“抄袭者”。创作这条路,也许真的不好走,但同情归同情,不管怎么说,原创是珍贵的,抄袭就等同剥夺了别人的版权,在文人界来说,“文抄公”是难以姑息的千古罪名,尚未流芳百世,名已遗臭万年。
记得很早以前,看过一篇名人专访,音乐人李宗盛内心剖白:“我内心有某个部分是不合群的,希望离群。这种性格上的孤独和抽离,有利观察,给我空间思索和冷静。写歌既要接触人群,又要自人群中抽离,才能观察到‘旁观者清’的客观现实,这是避免自己写出的歌只能感动自己,而无法打动别人。”
看了有些反思,也才知道,创作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也开始明白,为何大家都说,创作之路是孤单的。他们也有空白、词穷、疲竭的时候,也可能会发愁、会磨蹭,甚至走入思维的绝境。但我想,只要心正行端,必能绝处逢生。张爱玲,之所以斐声上海文坛四大才女,只因她笔下的文字创作,都赋予了生命力,直钻读者的内心深处。由此可见,惟有独一无二、真心诚意的创作,方可打动人心,令人信服。
原创,顾名思义,意指作者首创,非抄袭或转载,内容和形式都具有独特个性、具有社会共识价值的作品,是一项知识产权。或许,当我们明白了这事后,即使有一天江郎才尽了,也不会做出一些傻事,伤害别人也断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