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因本身特有的历史经验,在政治和宗教的关系上,大体上还是保持两者之间属各自分开、独立的状态,即所谓政教分离。实际上分离的不仅政治,还包括宗教和经济、教育、法律、学术、艺术、医疗等。无论如何,分离并非表示完全否定、抗拒、隔绝宗教,而是在独立于宗教建制的基础上,仍可参照乃至接纳各种宗教元素。
换言之,在现代西方社会,政治(或其他社会制度)和宗教的关系大体上是平行、平等的,不存在谁优先于谁,或谁应统领谁。不过,两者之上的确有所谓基于“普世伦理”所定义、引导、支撑的某种主流“社会价值观”系统所左右。一般上此价值观系统会影响法律的制定,而法律则又具体规范了政治和宗教(以及其他社会制度)的运作方式。
虽说任何价值观难免都有受过宗教影响的痕迹,毕竟宗教曾经长久几乎全面性地覆盖和统领西方社会的方方面面,深入其文化骨髓。然而,今天西方社会的主要价值系统和其所衍生的法律,基本上是脱离或超越于任何宗教建制的,也即所谓“世俗”或说“人文”的。
质言之,如此脱离和超越,诚是西方“现代化”非常关键的层面或阶段之一,即世俗化就是现代化的一基本面。
随著近几个世纪以来西方政经文教势力的膨胀,不论属于自愿效仿或被外力强植,西方的现代化也成为世界各地非西方社会现代化的楷模、圭臬,甚至目标。然而,非西方社会本质上毕竟不是西方社会,其中大部份并没经历过类似西方历史中的文艺复兴、宗教战争、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大事件”。而这些大事件实际上与多元主义、自由主义、世俗主义等的诞生息息相关。
于是乎,现代化在非西方社会即经常遭遇某种障碍或挑战,某些就光沦于形式上、枝节上的现代化而已。尤其在政治和宗教关系上,不少非西方社会还在摸索、试验,乃至摇摆不定。如说政教分离或政教独立在西方社会已是共识,部份非西方社会也适应良好(如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等),但不少非西方社会却适应不良,不仅无法清楚分离,甚至还试图重返政教合一。
重返政教合一?
对于那些汲汲于政教合一的非西方人来说,宗教本应优先于政治,乃至所有社会制度。是以,宗教建制必须壮大起来,主导各领域的话语权乃至决策权,而非仅沦为社会结构的区区一域或一环而已。易言之,与西方的世俗社会价值观不同,其人拥抱、提倡的无疑就是宗教的社会价值观,而普世伦理也是无意义的,所以也就无须“人造”的法律,“神”的法律即属最正当的法律。
宗教优先,掌控其他社会建制,对西方社会而言乃中世纪时代的事,因而重返政教合一,尤其宗教统领一切,其实就是逆现代化。只不过对于某些非西方人而言,现代化可以是多版本的,乃至所谓现代化,尤其世俗化(包括自由、人权、多元等)本质上不过是西方本位的“观念殖民”,理应严拒、摒弃之。
质言之,西方引领的现代化不是没有问题,今天越来越失控的环境,乃至经济危机就是明证。但面对危机就全盘投向“宗教主导模式”,恐怕更多是出于信仰心理和思维惯性,非客观理性探讨的结果,这恐怕不是没有代价的,乃至最终会造成更大的灾难。惟对于宗教极端份子来说,理性正是人类的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