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宗教和语言的国家。在这片土地上,各大民族能够和平相处,无非是包容和礼让的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
包容和礼让,无非是建立在我国联邦宪法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上,也建立在彼此尊重和睦的基础上。
我们可以“和而不同”,认可彼此的差异性,这可从三大民族参与彼此的佳节和宗教庆典的和互相往来。
很久以前各个宗教界的代表领袖可以在同一个场合,为同一个世界的问题,大家向彼此所敬拜的上帝彼此祈祷呼求。
这个和而不同的画面,是震撼人心的,有力量的,是温馨的,也是可取的。
不过随著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颁布穆斯林参与非伊斯兰教宗教庆祝活动指南,禁止穆斯林出席违反伊斯兰教、穆斯林文化冲突和礼仪的活动。违反指南的穆斯林,可以被罚款。
这样的指南,一体两面。
一方面,清楚列名,可为不可为,避免误踩地雷禁区;另一方面,是否会绑手绑脚,为了避免惹事生非,导致一些穆斯林却步,不再参与其他种族的佳节文化兼宗教盛事,这是可以理解的。
我国的一些盛事,例如柔佛古庙游神庆典。这超过150年历史的庆典,是新山华社农历新年的重要庆典。是项活动已在2012年获得马我国政府认证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我国旅游局的重点宣传项目。盛事之大,吸引的人潮之多,国内国外都大有人在。
和而不同
柔佛古庙游神庆典,单从名字而言,就是不同华人民间信仰者在农历新年的最后一天上街游行的好日子。
不过,其又是文化的传承,除了宗教仪式,又有承载历史的意义。
那柔佛古庙游神庆典到底是宗教活动还是文化庆典?还是两者兼具?
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颁布的指南,到底有没有涵盖此项庆典呢?穆斯林可以参与此项游行吗?还是可以以观众的身份在路边纯粹欣赏?
不过,从柔佛苏丹发表新闻稿身体力行要出席的大宝森节、和来临的柔佛古庙游神庆典而言,在苏丹的眼中,这些节庆活动应该归类于文化表演。陛下也强调,最新颁布的禁止穆斯林出参与宗教庆典仪式,并不会破坏柔佛民族(Bangsa Johor)概念。
由此可见,此项指南在没有破坏柔佛民族的大前提下,我想苏丹的意愿是清楚的。
我们热烈欢迎苏丹的莅临,为柔佛古庙游神的庆典,增添几分色彩的光辉。
和而不同的意义,就是我们可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不过也尊重彼此信仰的宗教。宪法如此,每个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亦是如此。
正如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MCCBCHST)在1983年的成立,不会因为宗教不同,而不能彼此合作共事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