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传统文化活动总有涉及宗教的层面,这实乃相当寻常且自然之事。如说不少华人的传统节日及相关习俗,都难免会有“拜拜”的观念及活动,包括农历新年、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冬至等。毕竟,在现代化以前,华人从精神到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种种“超自然”力量,即使不信鬼神的知识分子,许多也有浓厚的“天命”、“天理”、“造化”等观念乃至信念。
惟自现代化带来的理性化、世俗化、科技化等影响,不少华人实已逐渐祛魅,虽依然保持某些传统文化,包括节日,但实践时已不一定会赓续其宗教性,如已不再拜拜,只是把其当著纯粹的“文化活动”来进行而已。乃至,一些所谓华社知识分子、社团领导、官僚等,还提倡“去宗教化”,美其名为“革新”、“进步”,务必把传统的宗教元素去掉或淡化。通常这些含宗教性的部分还被视为迷信、落伍或至少不合时宜的。
之所以,某些华人确实会大声宣告如农历新年是“世俗”的节庆,所以“百无禁忌”,不管任何族裔或宗教背景者都可以参与。惟事实上,华人的农历年庆如今确实可以过得蛮世俗,但仍不能否认传统以来,其涉及大量的祭祀礼仪及浓厚的宗教世界观,把后者砍掉,其实也相等于把部分悠久传统砍掉了。
然无可奈何的是:基于各种“政治正确”,一些华人在相对“官方”的传统节日庆典上,都出于“尊重”或“敏感”而尽量祛除掉其宗教成分了。
虽说在自家私下或庙宇举办的节庆活动上,华人当然还能夹带各种宗教祭祀,惟在比较“公家”的节庆场合中,刻意为了考量所谓非华人或某些宗教信仰者的“感受”甚至“权益”,而牺牲掉一些集体的传统祭礼,会不会是种文化传承上的缺憾呢?更别说在其他宗教节日的庆典上,许多参与其盛的非教徒华人其实也不会介意庆典上的各种宗教仪式,并不觉得那是种“冒犯”或“不敏感”,某些人更是对之兴致勃勃。
近来,甚至有些人倡议把传统的华社游神看做——或改造成相对世俗的“嘉年华”,理由亦是降低其“迷信”色彩而提升其全民共欢的可能性。这出发点虽不无善意,惟若因此而不得不淡化、变质了游神的传统宗教元素,诚值得慎重斟酌。
体验各种宗教元素
另外,显然也没必要藉用“嘉年华”一词,因为西方人的嘉年华原本也是宗教性的活动,只是后来越来越世俗化而已。游神就算要改变得更世俗化一点,照样通称“游神”应也在理(“庙会”也是同样情况)。
不管怎样,相比于为了政治正确而牺牲华人传统节日中的宗教性,我更期望国人能改变观念和态度,即:任何文化(不管传统或非传统)中所夹带的宗教元素都不必被视为一种“冒犯”甚至“威胁”。反而,人们应欢迎和珍惜可以通过异文化活动认识、体验各种宗教元素的机会。
就算某些人觉得这些元素很“不正当”或“不适合”,也大可自行选择如何得体地应对和处理之——惟当然主办方也要相应地抱持开放、随缘、谅解的态度。
至于纵容一些自视、自居宗教权威者高高在上地搞宗教纯粹主义和隔离政策,动辄非议、告诫、绑架个体的宗教认知和体验自由,那更是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