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在其新著《抓住希望:为马来西亚继续奋斗》(Capturing Hope: The Struggle Continues for A New Malaysia)的推介礼上挑起“筷子论”种族敏感课题。
虽然我尚未正式拜读马哈迪新著的内容,但从其所发表的言论中,我们得到了下列的讯息:
(一)马来西亚仍然是个多元种族分割的国家,例如华人还是使用筷子用餐,而不是如同马来人使用双手吃饭。华人保留使用筷子,这是来自中国的传统习俗,而不是马来西亚方式。
(二)马哈迪感叹非巫裔依然保留自己祖先的特征,结果是分化国民团结,依然分化成大马华裔、大马印裔及马来人等。正因为这样,不同种族之间无法进行同化。
不过马哈迪指出,许多印度人及阿拉伯人来马后,他们的后代已经放弃先辈的族裔身份,而以大马人自居。即使他们明显不是马来人,但马来人却接受他们,把他们当成马来人。
(三)虽然新生代的华人出生于马来西亚,但他们仍保留华人特征。马来西亚华裔这种想法就无法同化成马来人。这就是说,华裔社群要获得接纳就应该像那些印裔和阿拉伯裔一样,同化成为马来人,以原住民的身份自居。
同化政策始终无法推行
在上世纪70年代,有人重新提出“同化”政策,但始终无法推行,绝大多数人支持和同意的是“融合”政策,而不是同化政策。同时,由于马来西亚一直存在“马来人至上”的观念,也就在种族上有所隔阂,这也是为什么马哈迪指说马来西亚至今尚无一个真正的多元民族的政党出现。
究竟马来亚乃至后来的马来西亚的多元种族是如何各自形成一体?而又如何被分割生活?这可追溯到当年英国殖民者如何把华人及印裔引入马来半岛,协助发展英殖民者的经济。
由于不同种族被引入马来亚,在初时是被安排或分配在同乡设立的会所(同乡会)及苦力间居住。在物以类聚下,来自同一乡县的华人就拢在一起工作,直到找到机会才在外面闯荡。
因此说华人、印度人乃至马来人被英国殖民主义者刻意割分居住,是为了贯彻分而治之政策是有商榷的意见,反之,这是因势使然。
当时,不同种族有不同的归类。比如采开锡矿者以客家人为多;种植和割收橡胶者又以各族人参杂,其中也有不少的印度人;种植稻米的以马来人居多。
当1948年英国与巫统谈判如何解决各民族的国籍问题时,左翼的马来政团(如布斯达曼)及马来亚民主同盟(如亲共的余柱业)为积极争取各民族的合理地位。有人提出马来亚只有一种国籍,那就是“马来亚公民”,在名字上称为Melayu公民。
有人持反对的意见,认为这等同改变了一个人的种族和身份,因此不予赞同。这个良好建议也不被英国及巫统所接受。巫统认为公民权的问题应由他们主导,就这样,在巫统与英国坚持下,就分成以种族的特征来分类公民。
在宪法底下,凡是马来人一律自动成为公民,不必申请公民权。海峡殖民地的马六甲及槟城人不分种族也自动享有公民地位。这样一来,在槟甲之外出生的华人就需申请公民权了。结果造成在马来亚独立(1957年)后,竟高达30万人拿不到公民权。直到今天,仍有后遗症,就不知尚有多少人仍拿不到公民权(有人说约5万名左右);又有多少人直到逝世时,仍不是公民。
检讨不平等政策
令人遗憾的是,如今马哈迪所提的“马来化”是不是意味著在马来化之后,今后所有种族都是平等的?也没有宗教之歧视?
如果政府的政策不鼓励也不落实平等机会时,期望同化不同族群的国人来完成一个大团结的国家,那是不可能的。政府必须明确地保证不分种族和没有宗族之分,一视同仁的对待全民,不然我们还是在原地踏步的。
只要政策没有改变,推行“融合政策”是比“同化政策”来得好和来得顺畅。除非政府全面检讨过时的政策;尤其是“新经济政策”精神依然犹存,这都是十分关键的。
马哈迪不必一味怪责华人的“中华化”而不是马来西亚化。问题是:我们的马来西亚化的看点和优势对各种族来说,又是在哪里呢?